- 索 引 号:QZ04905-1200-2021-00017
- 备注/文号:泉港山〔2021〕73号
- 发布机构:山腰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7
各村(居)、各部门:
现将《山腰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泉港区山腰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腰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化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进一步补齐问题短板,努力创造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区道安办《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港道安办〔2021〕27号)和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的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新形势,以建党100周年交通安保为牵引,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主线,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攻坚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促进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一下降一控制”整体工作目标:即专项行动期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2020年同比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控制在安全生产年度指标之内。
二、工作步骤
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攻坚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骤(即日起至6月10日):深入部署,广泛发动,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细致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第二步骤(6月11日至10月31日):逐项对照任务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高密度、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序时实施整改。第三步骤(1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深化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机制和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渣土运输领域监管
1.建立渣土运输领域监督考核办法。配合区渣土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制定针对渣土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和源头工地四方面的计分考核办法,并与部门行政审批、工程许可、市场准入等工作挂钩,实施“准入”和“熔断”机制。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牵头,道安办、交通办、国土所、村建办、农办、应急办等单位配合。
2.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管理运用。配合区渣土办要制定全区渣土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管理使用规定,运用相关的软件程序,对渣土车辆的信号在线率、监控视频完好率、报警信息及时处置率、督促企业处置整改率等形成闭环、实时监管,并定期通报,严格倒查追责。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牵头,道安办、交通办、应急办、交警中队等单位配合。
3.强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地落实。执法中队、村建办、国土所、农办、交通办等部门,要定期检查、通报工地、厂矿、混凝土搅拌站等渣土运输源头项目的渣土运输管理情况,并根据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项目源头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罚。配合区渣土办建立定期巡查机制,针对渣土运输领域出现的乱象和突出问题,按照追根溯源的原则,对履职不到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问效追责。
责任单位:执法中队、村建办、国土所、交通办、农办等单位。
(二)健全完善农村道安工作机制
1.做强农村道安监管队伍。进一步强化村(居)道安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定期组织村(居)道安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道安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确保道安各项措施真正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道安办、各村(居)。
2.提升农村道路本质安全。道安办牵头组织交通办、执法中队、宣传办等部门,对农村道路开展全面摸排,并根据道路管养职责,按照“路口安全小工程”“路段安全小工程”和“校园周边安全小工程”的建设标准意见,分别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工程。
责任单位:道安办,交通办、执法中队、宣传办等单位。
3.突出重点要素源头管控。各村(居)建立辖区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客车、农用车、三轮车等重点车辆和具有酒醉驾、无证、摩托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村民的基础台账,并通过“农交安”手机APP将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全国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同时组织村(居)干部、农村交通安全员、劝导员落实定期走访、教育警示措施,与相关车主、驾驶员逐一签订相关安全承诺书,全面落实重点要素的源头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各村(居)。
4.造浓农村交通安全宣教氛围。各村(居)要组织村(居)“两委”干部组织交通安全员、劝导员、老人协会、志愿者,以及宗祠民俗、宗教活动的牵头组织人员,成立农村道安宣教小分队,充分利用农村宣传阵地、宗祠、寺庙、教堂以及村民活动中心等场所,借助农村广播、村民微信群、家族群等媒介,定期、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精准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推动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改善
1.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大整治。宣传办要牵头协调各村(居)和执法中队、交通办、国土所等单位,对辖区国、县道沿线和中心城区主干道周边学校按照“一校一策”原则,采取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增设临时停车场、实施局部路段“微循环”、整治占道摆摊设点等综合措施,逐校制定交通整治和交通组织方案,切实治理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现象。
责任单位:宣传办牵头,各村(居),执法中队、交通办、国土所等单位配合。
2.开展上下学交通方式大排查。宣传办要督促指导学校组织开展学生上下学主要交通方式摸底调查,对学生存在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搭乘无牌、报废、超载、“黑校车”等非法车辆,以及家长存在超载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现象的,要采取约谈学生家长的方式,当面劝告并与家长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承诺书的方式,共同做好校园内外的安全监管,对不听劝阻且交通安全隐患严重的学生及家长,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辖区交警部门。
责任单位:宣传办、各中小学校。
3.开展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大宣传。宣传办要指导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小手拉大手”活动、告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宣教工作,重点突出对驾乘摩托车(含电动车)佩戴头盔、不超员乘载、不闯红灯、远离大货车、不在公路上嬉笑打闹、随意横穿公路等方面的教育警示,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宣传办、各中小学校。
4.建立“家、校、警”及社会大联动。宣传办要指导学校建立校领导和教师上下学时段在校门口值日制度,组织开展家长“护学岗”义工活动,联合交警部门共同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劝导学生及家长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要养成驾乘电动车(含摩托车)自觉佩戴头盔的良好交通行为习惯。对发现或交警部门通报的本校学生(包括家长接送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要建立校内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等机制,并将学生本人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优评先扣分项目内容。
责任单位:宣传办、交警中队、各中小学校。
(四)深化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1.深化研判,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交警中队要深度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科学研判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车型、时段,将2021年上半年亡人数同比上升、总量较大的村(居)上报道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上报区安办提请列为2021年下半年道安综治责任督导重点村(居),实施挂牌督办机制,全面深化道安工作措施,确保实现区委、区政府年初制定事故预防工作目标。安办、路管办、交警等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较大事故查处督办及调查报告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较大事故预警和较大事故调查落实评估工作;严格开展典型和较大事故深度调查,充分运用行政、刑事手段和问责措施,压实政府属地、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和交通参与者责任;定期梳理辖区亡人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对涉及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应急等部门要依法组织认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属性,并倒查追责。
责任单位:道安办,交警中队、交通办、应急办等单位。
2.防范风险,推动道路隐患整治。道安办要牵头组织交警中队、交通办、村建办、执法中队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重点做好临水、临崖、长陡下坡、急转弯等风险隐患叠加路段的排查和整治,持续推进农村临近池塘、水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推进纳入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4处重点隐患整治,推动国道沿线与县道及以上公路的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道安办,交通办、交警中队、村建办、执法中队等单位。
3.精准打击,严管路面交通秩序。山腰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办、执法中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型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持续推进机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联合加大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重点车辆违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假套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违法,加快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汽车;派出所、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大型活动期间“夜查”统一行动,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通办、执法中队等单位。
4.优化通道,完善警医合作机制。卫计办要配合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合理布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点,综合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救治医院特别是擅长颅脑、心肺、肝脾损伤救治医院,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重伤救治医疗专家库,实施快速精准有效救治,避免延误救治时间,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救治成功率;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危重伤员,医院要按照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畅通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危重伤员得到有效、及时的救治,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致死率和致残率。
责任单位:卫计办、华侨医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作配合。道安办要牵头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办、村建办、宣传办、应急办等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道安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提升整治效果。
(三)强化责任落实。专项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道安、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立查立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村(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送,6月10日前报细化方案和联络人,6月25日前半年工作总结,12月25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电子文档同时上报道安办,联系人:小陈,材料上报邮箱:syjd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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