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6-3000-2026-00009
- 备注/文号:前政〔2026〕2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25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机关各办所,镇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闽消〔2021〕179号)、《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泉城管规〔2024〕3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泉建规〔2022〕6号)、《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泉港自然〔2023〕181号)转发给你们,涉及赋予前黄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事项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闽消〔2021〕179号)
2.《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泉城管规〔2024〕3号)
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泉建规〔2022〕6号)
4.《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泉港自然〔2023〕181号)
5.筛选赋予前黄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事项条款汇编
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