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1500-2025-00058
- 备注/文号:泉港政综〔2025〕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1
泉港政综〔2025〕53号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泉港区界山
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界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
你们呈报的《关于泉港区界山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成果的请示》(泉港界政〔2025〕8号)收悉。经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泉港区界山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成果。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范围及功能定位。规划范围为南枫路以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主要包括界山工业小区、天马华耀城及周边区域、惠华中学及周边区域等三个部分。规划功能定位为泉莆两市的交汇门户区、石化园区的优质服务区、界山镇域的核心区。
三、本次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系数(或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四、本次规划经批准后,由区自然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保障“六线”“三大设施”等相关规划内容落实到位,进一步管控片区的开发建设;区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五、经批准的《泉港区界山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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