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1200-2022-00158
    • 备注/文号:泉港政办〔2022〕23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0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16 11:35

     

    泉港政办〔2022〕23号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

     

    石化工业园区,南埔镇、后龙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省市直驻泉港有关单位,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现将《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

    提升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园区安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 <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关于公布全省首批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的通知》(闽应急〔2021〕21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的通知》(闽应急〔2022〕1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针对应急管理部、省、市安办历次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和评估分级中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及问题、市安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复核发现问题,结合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实际,特制定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以下简称“一园一策”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推进“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工作,不断提升园区在规划布局、制度建设、设施配套、安全监管与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推进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工作,重点围绕公用管廊规范建设、封闭化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方面持续性开展整治,进一步规范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在目前3个片区安全风险等级C级基础上,实现2025年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达到D级(低风险)。

    三、组织领导

    全力推进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落到实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成立“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沙龙  政府党组副书记、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剑锋  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副  组  长:柯永进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郭雅婷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朱添洪  区政府党组成员

    杨新智  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宗旗  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林清宏  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吴文辉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建雄  区教育局局长

    邱清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程进强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金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主任科员

    刘  勇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沈先勤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传林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郭景滨  园区综合科科长

    庄民芳  园区经济发展科科长

    吴文锋  园区规划建设科科长

    陈宏义  园区环保安监科科长

    钟三阳  石化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郑明炎  泉港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晓明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梅坤  南埔镇镇长

    郭小强  后龙镇镇长

    段存成  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庄景耀  石化工业区公用管廊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阿平  石化工业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吴美荣  石化工业区消防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园区环保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陈宏义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安全整治提升计划

    2021年1月27日,泉州市安办组织专家对园区开展全市首批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和评估分级初审,共提出8项问题;2021年2月1-3日福建省安办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共提出14项问题;2021年9月7-9日,国家应急管理部第二轮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共提出9项问题及1项建议;2022年1月6-7日,福建省安办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洋屿片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复核,提升洋屿片区安全风险级别为C,共提出7项问题;2022年4月28日,泉州市安办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对园区开展安全风险等级复核,共提出9项问题。经整合共有20项问题及1项建议,经过持续整改提升,目前已整改7项,尚有14项正在整改中,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继续落实整改。

    (一)规划布局方面

    1.应向省工信厅、自然资源厅提交化工园区申报范围矢量数据,经审核后确定四至范围,进一步再对申报范围内是否有居民居住进行现场核实。

    整改措施:向省工信厅、自然资源厅提交化工园区申报范围矢量数据,经审核后确定四至范围,进一步再对申报范围内是否有居民居住进行现场核实。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园区规划建设科

    整改时限:2023年底

    2.建议在明确申报范围四至范围的基础上,综合评估缓冲带是否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在明确四至范围的基础上,综合评估缓冲带是否符合要求。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泉港生态环境局、园区规划建设科

    整改时限:2023年底

    3.林德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的空分空压装置应布置在上风向位置,但是规划总图将盈泰等企业布置在该装置的上风向,存在吸入可燃有毒气体的风险。

    整改措施:严格项目准入,在准入评审时要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局。

    牵头单位:园区经济发展科、园区规划建设科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3年底

    (二)制度建设方面

    4.制定企业、承包商准入和退出机制,但未有效运行并考核。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石化产业投资项目准入评审制度》《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承包商安全准入和退出制度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切实加强企业、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

    牵头单位:园区经济发展科、园区环保安监科、石化工业区建发公司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泉港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园区规划建设科

    整改时限:2023年底

    (三)基础设施配套方面

    5.缺少《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

    整改措施:根据《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制定符合园区实际的《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

    牵头单位:园区经济发展科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整改时限:2022年底

    6.建有公用管廊,但管廊规划和设计、巡检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数字化管理等存在与《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要求不符的情况。

    整改措施:公用管廊严格按照《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36762-2018)要求建设。

    牵头单位:石化工业区建发公司

    责任单位:园区规划建设科、石化工业区管廊公司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7.未设置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码头。

    整改措施:编制园区消防规划,根据规划合理设置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码头。

    牵头单位:园区环保安监科

    责任单位:园区规划建设科、石化工业区建发公司、石化工业区消防服务公司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8.园区没有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也未实现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

    整改措施:按照《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0050-2020)要求建设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并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进行实时监控。

    牵头单位:园区规划建设科、园区环保安监科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9.南山、仙境片区未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洋屿片区未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整改措施: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园区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园区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

    牵头单位:石化工业区建发公司

    责任单位:石化工业区物业公司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10.未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以体现园区集约化的要求;洋屿、仙境片区未合理分析和估算安全事故废水量,无法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满足事故废水处置的要求。

    整改措施:建设洋屿片区公共污水管道,将洋屿片区、仙境片区企业处理后的污水导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分析和估算洋屿、仙境片区安全事故废水量,根据估算结果评估在事故发生时片区内企业应急池互联互通是否能满足事故废水处置的要求。

    牵头单位:园区环保安监科

    责任单位:泉港生态环境局、南埔镇、后龙镇、园区规划建设科、石化工业区建发公司

    整改时限:2024年底

    11.南山、洋屿片区未建立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仙境片区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不满足《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

    整改措施:通过自建、共建或依托重点化工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

    牵头单位:园区综合科、园区环保安监科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园区经济发展科、园区规划建设科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四)安全监管方面

    12.园区管委会未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

    整改措施: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

    牵头单位:园区综合科

    责任单位:园区环保安监科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五)应急救援方面

    13.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未实现园区边界展示,统计分析模块不健全,向省、市级应急部门上传的数据不全面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系统,优化园区和区内企业边界展示、报警等功能,健全统计分析模块,并将接入数据上传至省、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石化应急救援中心

    责任单位:园区环保安监科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六)其他建议

    14.应根据自身安全风险类型、消防水源、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以及实际需求,论证配备远程供水的可行性,统筹考虑配备水上救生类、堵漏类等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医疗急救场所和气防站(包括供气消防车等),以满足事故处置的实际需要。

    整改措施:根据园区安全风险类型、消防水源、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及实际需求,论证配备远程供水的可行性,统筹考虑配备水上救生类、堵漏类等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医疗急救场所和气防站(包括供气消防车等),以满足事故处置的实际需要。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园区环保安监科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园区规划建设科、石化应急救援中心、石化工业区消防服务公司、泉港医院

    完成时限:2025年6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要高度重视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全面统筹推进,切实增强做好安全整治提升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全力保障园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明确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整治提升责任分解表(详见附件)中对应项目的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落实整改工作。要建立清单台账,落实到位一个、对账销号一个,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确保安全风险评估分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不断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全面保障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加大规划布局、设施配套、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区综合管理能力和规划水平,真正把各项整治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密切部门协同。各单位要按照“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职责分工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既要各负其责、更要做到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五)强化监督考核。强化督促指导,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切实纠正“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治等问题。对工作措施不力、推进迟缓、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责任分

    解表


    附件

     

    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责任分解表

     

    序号

    类型

    排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南山片区

    洋屿片区

    仙境片区

    1

    (一)

    规划布局方面

    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置,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

    /

    应向省工信厅、自然资源厅提交化工园区申报范围矢量数据,经审核后确定四至范围,进一步再对申报范围内是否有居民居住进行现场核实。

    /

    向省工信厅、自然资源厅提交化工园区申报范围矢量数据,经审核后确定四至范围,进一步再对申报范围内是否有居民居住进行现场核实。

    2023年底

    区自然资源局

    区工信局、

    园区规划建设科

    2

    化工园区选址应把安全放在首位,进行选址安全评估,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留有适当的缓冲带,将化工园区安全与周边公共安全的相互影响降至风险可以接受。

    /

    建议在明确申报范围四至范围的基础上,综合评估缓冲带是否符合要求。

    /

    在明确四至范围的基础上,综合评估缓冲带是否符合要求。

    2023年底

    区自然资源局

    区工信局、泉港生态环境局、园区规划建设科

    3

    化工园区应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功能分区。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

    林德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的空分空压装置应布置在上风向位置,但是规划总图将盈泰等企业布置在该装置的上风向,存在吸入可燃有毒气体的风险。

    /

    /

    严格项目准入,在准入评审时要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局。

    2023年底

    园区经济发展科、园区规划建设科

    区发改局、

    区自然资源局

    4

    (二)制度建设方面

    化工园区应建立健全企业、承包商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

    /

    已制定企业、承包商准入和退出机制,但未有效运行并考核。

    已制定企业、承包商准入和退出机制,但未有效运行并考核。

    严格落实《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石化产业投资项目准入评审制度》《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承包商安全准入和退出制度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切实加强企业、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

    2023年底

    园区经济发展科、园区环保安监科、石化工业区建发公司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泉港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园区规划建设科

    5

    化工园区应当严格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禁限控目录。

    缺少《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

    缺少《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

    缺少《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

    根据《福建省湄洲湾(泉港、泉惠)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0)》,制定符合园区实际的《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

    2022年底

    园区经济

    发展科

    区发改局

    6

    (三)基础设施配套方面

    化工园区公用管廊应满足《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 36762)要求。

    建有公用管廊,但管廊规划和设计、巡检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数字化管理等存在与《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要求不符的情况。

    建有公用管廊,但管廊规划和设计、巡检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数字化管理等存在与《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要求不符的情况。

    建有公用管廊,但管廊规划和设计、巡检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管理、数字化管理等存在与《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要求不符的情况。

    公用管廊严格按照《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36762-2018)要求建设。

    2025年

    6月

    石化工业区

    建发公司

    园区规划建设科、石化工业区管廊公司

    7

    化工园区供水水源应充足、可靠,建设统一集中的供水设施和管网,满足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设施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需求。化工园区附近有天然水源的,应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码头。

    未设置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码头。

    未设置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码头。

    未设置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码头。

    编制园区消防规划,根据规划合理设置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码头。

    2025年

    6月

    园区环保

    安监科

    园区规划建设科、石化工业区建发公司、石化工业区消防服务公司

    8

    化工园区应严格管控运输安全风险,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进行实时监控,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和限时限速行驶等措施,由化工园区实施统一管理、科学调度,防止安全风险积聚。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并严格管理。

    园区没有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也未实现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

    建有泉港陆地港服务中心用作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但未满足《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

    建有泉港陆地港服务中心用作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但未满足《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

    按照《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0050-2020)要求建设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并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进行实时监控。

    2025年

    6月

    园区规划

    建设科、园区环保安监科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

    9

    (三)基础设施配套方面

    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要求,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完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

    未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

    未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未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

    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园区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园区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

    2025年

    6月

    石化工业区

    建发公司

    石化工业区

    物业公司

    10

    化工园区应配套建设满足化工园区需要、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合理分析和估算安全事故废水量,根据需求规划建设公共的事故废水应急池,确保化工安全事故发生时能满足废水处置要求。

    /

    未进行分析和估算,无法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满足事故废水处置要求。

    1.未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以体现园区集约化的要求。

    2.未合理分析和估算安全事故废水量,根据需求规划建设公共的事故废水应急池。

    1.建设洋屿片区公共污水管道,将洋屿片区、仙境片区企业处理后的污水导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合理分析和估算洋屿、仙境片区安全事故废水量,根据估算结果评估在事故发生时片区内企业应急池互联互通是否能满足事故废水处置的要求

    2024年底

    园区环保

    安监科

    泉港生态环境局、南埔镇、后龙镇、园区规划建设科、石化工业区建发公司

    11

    化工园区应通过自建、共建或依托重点化工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应满足《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

    未建立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

    未建立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

    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不满足《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

    通过自建、共建或依托重点化工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

    2025年

    6月

    园区综合科、

    园区环保安监科

    区教育局、园区经济发展科、园区规划建设科

    12

    (四)安全监管方面

    化工园区管委会应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并建立化工园区管委会领导带班制度;根据企业数量、产业特点、整体安全风险状况,配备满足安全监管需要的人员,其中具有相关化工专业学历或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历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员数量不低于安全监管人员的75%。

    园区管委会未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

    园区管委会未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

    园区管委会未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

    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

    2025年

    6月

    园区综合科

    园区环保

    安监科

    13

    (五)应急救援方面

    化工园区应建设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构建基础信息库和风险隐患数据库,至少应接入企业重大危险源(储罐区和库区)实时在线监测监控相关数据、关键岗位视频监控、安全仪表等异常报警数据,实现对化工园区内重点场所、重点设施在线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和及时自动预警;要建立园区三维倾斜摄影模型,在平台中实时更新园区建设边界、园区内企业边界及分布等基础信息;化工园区应将接入数据上传至省、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未实现园区边界展示,统计分析模块不健全,向省、市级应急部门上传的数据不全面。

    园区已建设安全监管智慧管理平台,接入投产企业重大危险源数据,应完善、优化平台功能,标注园区建设边界、区内企业边界等,并实时更新。

    建立平台,但只有基础信息数据库,未接入企业重大危险源(储罐区和库区)实时在线监测监控相关数据、关键岗位视频监控、安全仪表等异常报警数据。

    进一步完善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系统,优化园区和区内企业边界展示、报警等功能,健全统计分析模块,并将接入数据上传至省、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2025年

    6月

     区应急局、

    石化应急

    救援中心

    园区环保

    安监科

    14

    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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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根据自身安全风险类型、消防水源、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以及实际需求,论证配备远程供水的可行性,统筹考虑配备水上救生类、堵漏类等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医疗急救场所和气防站(包括供气消防车等),以满足事故处置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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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园区安全风险类型、消防水源、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及实际需求,论证配备远程供水的可行性,统筹考虑配备水上救生类、堵漏类等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医疗急救场所和气防站(包括供气消防车等),以满足事故处置的实际需要。

    2025年

    6月

    区应急局、

    园区环保安监科

    区消防救援大队、园区规划建设科、石化应急救援中心、石化工业区消防服务公司、泉港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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