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3000-2022-00040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2〕50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0
各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为落实我区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促进我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1年9月1日前由区教育局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含中职、中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二、年检时间
2022年4月25日至6月20日
三、年检主要内容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校园和谐、稳定。
(二)党团组织建设。完善民办学校党团组织设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的规定开展党团的活动,发挥党团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党团组织参与决策制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书育人各环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三)组织机构设置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建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依法制定学校章程。董事长、董事会成员、学校章程变更后及时报教育局备案。学校变更名称(办学类型、办学内容)、办学地址、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按规定到审批机关办理变更审批。建立以学校章程为基础的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后勤保障、消防、食品安全、卫生、人事、财务、档案、印章管理等相关制度并得到落实。按规定成立教代会、团委会、学生会等组织,维护师生利益。妥善处理学生退学退费问题,畅通申诉渠道。
(四)师资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聘请符合资格的教师任职。学校与教师签订规范的聘任合同,建立教师年度考核和奖惩制度等。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规范办学。按照学校章程开展活动。校园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招生简章和广告按规定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教育主管部门各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群众诉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六)财务管理。依法设立会计机构,按要求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会人员。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照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七)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学校校舍符合建筑质量和消防安全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无安全隐患。
四、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各校要对照年检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如实填报年检表格和撰写自查报告,并于2022年5月18日前向区教育局学校安全股(社管办)报送以下材料:
(一)《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自查报告(对照以上年检内容逐项进行自查);
(三)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民办学校各项收入是否存入学校银行账户,使用合法票据,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收取的费用是否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举办者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行为;民办学校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由审批科在电子证照库中调检,无须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收费核准文件、设置食堂的学校需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需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五)学校章程(需盖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专用章或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学校章程如有修改,应附章程修改说明及董事会修改章程的会议纪录;
(六)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材料(由审批股调检,无须提供);
(七)学校教学场所、设施等校产的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建筑质量(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消防备案凭证);
(八)与其它教育机构、院校存在合作业务办学的,需提交合作办学协议。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后,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所有年检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稿(申请表、自查报告和章程统一用Word文档,证件提供扫描图片)用U盘拷贝到区教育局社管办(前楼408室)。
五、年检的步骤和方式
年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校自查阶段
2022年5月15日前为学校自查阶段。学校应根据年检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填写年检申请表,同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编制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等。各民办学校要以年检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检查、抽查阶段
5月18日至5月31日为教育主管部门检查阶段,区教育局将结合年检工作,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随机检查各民办学校。具体安排如下:
1.民办中职、中小学年检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检查时间 |
受检学校 |
5月19日上午 |
丑小鸭小学、博文学校、北大培文实验学校 |
5月20日下午 |
滨海小学、前亭航海水产职业学校、航运职业中专学校、兴港培训中心 |
2.民办幼儿园年检分初检和抽检两个阶段。
初检阶段(5月18日-25日)由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负责对本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进行初检(填报附件2),抽检阶段(5月26日-6月10日),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镇 别 |
幼儿园名称 |
办学地址 |
南埔镇 (6所) |
泉港区育英幼儿园 |
南埔镇仙境村白石仔190—1 |
泉港区南埔多彩幼儿园 |
南埔镇通政路边天竺地上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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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康轩幼儿园 |
泉港区南埔镇通港路1704号 |
|
泉港智慧树幼儿园 |
南埔镇凤翔村南埔头新村16号 |
|
泉港彩虹糖幼儿园 |
南埔镇天竺村通港路1543号 |
|
泉港区小白鸽幼儿园 |
泉港区南埔镇南枫路622号 |
|
界山镇 (6所) |
泉港区灵心幼儿园 |
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玉湖村东亭381号 |
泉港区向日葵幼儿园 |
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槐山村 |
|
泉港区港华幼儿园 |
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界山村交界288号港华小区3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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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幼儿园 |
泉港区界山镇岭头村陆家85号 |
|
为为幼儿园 |
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狮东村 |
|
界山新时代幼儿园 |
界山镇鹅头村 |
|
后龙镇 (11所) |
福源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幼儿园 |
泉港区福炼生活区北区39号 |
泉港区星星幼稚园 |
后龙镇柳亭工业区后亭235号 |
|
泉港区新蕾幼儿园 |
泉港区生活区白石宫刘必武楼房对面 |
|
后龙红太阳幼儿园 |
泉港区后龙镇后田村 |
|
后龙禾苗幼儿园 |
后龙镇坑仔底莲花村51号 |
|
后龙蓝天幼儿园 |
后龙镇栖霞小区70栋 |
|
泉港区泉欣幼儿园 |
后龙镇割山村树兜82号 |
|
泉港区湄苑幼儿园 |
后龙镇田里村上坑87号 |
|
泉港区小艺星幼儿园 |
泉港区后龙工业区(浪花酒店后面) |
|
泉港区爱迪儿幼儿园 |
泉港区后龙镇后龙村187号 |
|
泉港区星乐幼儿园 |
后龙镇坑仔底黄厝后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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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别 |
幼儿园名称 |
办学地址 |
峰尾镇
(11所) |
泉港区花蕾幼儿园 |
泉港区峰尾镇联岩村西华120号 |
泉港区童心(峰尾)幼儿园 |
泉港区峰尾镇诚峰村1004号 |
|
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春苗幼儿园 |
泉港区峰尾镇诚锋村红珊边1008号 |
|
泉港区郭厝益苗幼儿园 |
泉港区峰尾镇郭厝村南头133号 |
|
泉港区童心实验幼儿园 |
泉港区峰尾镇奎璧村锦绣街48号 |
|
泉州市泉港区妈咪爱幼儿园 |
峰尾镇峥嵘村峥嵘东北38号 |
|
泉州市泉港区小博士幼儿园 |
泉港区峰尾镇奎璧村东南249号 |
|
泉州市泉港区小丑鱼幼儿园 |
峰尾镇郭厝村后曾109号 |
|
泉州市泉港峰尾贝贝幼儿园 |
峰尾镇奎壁村西南126号 |
|
泉港区兰花香幼儿园 |
泉港区峰尾镇奎璧村西南106号 |
|
泉港区慧德幼儿园 |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郭厝村大安埔102-1号 |
|
山腰街道 (13所) |
泉港区咚咚城市幼儿园 |
泉港区消防大队后面 |
泉港区树文幼儿园 |
泉港区锦川村大派园205号 |
|
泉港区童心(中心工业区)幼儿园 |
泉港区驿峰东路880-19 |
|
泉港区山腰小太阳幼儿园 |
泉港区山腰街道钟厝村 |
|
泉港区英才幼儿园 |
泉港区山腰街道驿峰路13号 |
|
泉港区山腰路加幼儿园 |
泉港区山腰埭港村 |
|
泉州市泉港咚咚幼儿园 |
山腰新民街新华书店大楼 |
|
泉州市泉港区棒棒堂幼儿园 |
泉港区山腰街道普安村尾角151号 |
|
泉州市泉港区小神龙幼儿园 |
泉港区山腰金山街恒沣花园3号楼 |
|
泉州市泉港区大地幼儿园 |
泉港区山腰街道逸涛商业步行街14号楼 |
|
泉州市泉港区培博幼儿园 |
泉港区南山中路南亿花园7一25号 |
|
泉州市泉港区小精灵幼儿园 |
泉港区山腰街道钟厝村钟厝66号 |
|
泉州市泉港区乐迪幼儿园 |
泉港区山腰街道西蔡岭183号 |
|
镇 别 |
幼儿园名称 |
办学地址 |
前黄镇 (11所) |
泉港区丑小鸭幼儿园 |
泉港区前黄镇三朱田厝村18号 |
泉港区卓艺幼儿园 |
泉港区前黄镇三朱村顶宝45号 |
|
泉港区前黄大榕树幼儿园 |
泉州市泉港区前黄凤阳新村624号 |
|
泉港蓝海国际蓝天幼儿园 |
泉港区前黄镇风南村蓝海国际小区 |
|
泉州市泉港区丽景幼儿园 |
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三朱村群山路99号 |
|
泉州市泉港区梧桐树幼儿园 |
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香芹村298号 |
|
泉州市泉港区新苗幼儿园 |
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凤山村刘上147号 |
|
泉州市泉港区智多星幼儿园 |
前黄镇凤安村新安101号 |
|
泉州市泉港区启航幼儿园 |
前黄镇古县村方厝105号 |
|
泉州市泉港区星路幼儿园 |
前黄镇农贸市场小区3号 |
|
泉港区威豪园幼儿园 |
泉港区前黄镇群山路2号威豪园小区D栋一楼 |
|
涂岭镇 (9所) |
泉港区童心幼儿园 |
泉港区涂岭镇涂岭村2-1 |
泉港区涂岭小灵童幼儿园 |
泉港区涂岭镇溪头村兴港路1718号 |
|
泉港区涂岭小天鹅幼儿园 |
泉港区涂岭镇丘后村丘后47号 |
|
泉港区涂岭方圆幼儿园 |
泉港区涂岭镇路口村西坑37号 |
|
泉港区童话幼儿园 |
泉港区涂岭镇世上村37-2 |
|
泉州市泉港区童星幼儿园 |
泉港区涂岭镇清美村前涂83号 |
|
泉港区起点幼儿园 |
泉港区涂岭镇驿坂村兴港路370号 |
|
泉州市泉港区博乐幼儿园 |
泉港区涂岭镇刘厝村123号 |
|
泉州市泉港区旭日幼儿园 |
泉港区涂岭镇汶阳村后宫99号 |
(三)结论阶段
年检的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对年检合格的学校,在《2021年度年检申请表》和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检查合格戳记,并指导和督促其到民政局等部门办理其他年检;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根据具体内容要求学校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要保留原有年度检查记录。
六、工作要求
(一)各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民办幼儿园的年检工作。要成立检查小组,组长由中心小学校长担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道)年检工作方案及初检结果于5月23日前报送区教育局社管办和当地镇(街道)分管领导,经区教育局随机抽查审核后予以确认年检结果。
(二)受检学校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把学校管理纳入法制轨道,认真执行年检制度。要按照年检要求认真组织报送材料,按时申报并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要以年检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对于办学指导思想端正、成绩突出、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民办教育机构,区教育局予以表彰和鼓励;对于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将根据存在的具体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以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对于整改不力的,将予以核减招生计划、责令停止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针对民办学校逐一建立诚信档案,将检查过程性材料、结果及时归档。
(四)民办学校的年检结论将在泉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查询、监督。
附件:1.泉州市民办学校年检申请表(2021年度)
2.泉港区民办学校2021年度年检情况一览表
3.泉港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泉港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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