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1000-2024-00148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4〕144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0
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区直学校,民办学校:
中秋、国庆假期(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两节”安全防范工作部署精神,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区教育系统校园持续安全稳定,现将做好“两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校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统筹抓好学校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两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校要在节前认真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突出安防建设、校舍及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周边、地质灾害等,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深挖细查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与隐患。认真对照《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问题清单》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分类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并逐一照单销号;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限期整改到位,为过好“两节”营造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校要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对学生全面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LED宣传等各类载体,加强对学生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欺凌、防火、防触电、防食物中毒和防高坠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发送安全温馨提示、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途径,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四、强化值班值守工作。各校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履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防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各校的“两节”期间值班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分别于9月12日和9月29日上午下班前报区教育局学校安全股邮箱:87790288@163.com。
区教育局各检查组要按要求开展“两节”期间学校安全督导检查活动,并于10月8日前将《泉港区“两节”期间学校安全督导检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送交学校安全股汇总。
附:1.“两节”期间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组人员名单
2.“两节”期间学校安全督导检查情况登记表
泉港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泉港区“两节”期间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组人员名单
总负责:刘森海
第一组:
组 长:蔡志阳
责任股室:综合股、党建办(含系统工会)
督导对象:泉港一中、庄重文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福炼学校、和星学校、锦川学校)、第三实验小学、益海实验小学、福师大泉港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含学府园区)。
第二组:
组 长:吴爱泉
责任股室:德育股、督导室
督导对象:南埔中学、南埔中心小学、泉港特校、南埔中心幼儿园、南埔第二中心幼儿园、辖区民办幼儿园。
第三组:
组 长:林成强、林峰
责任股室:安全保卫股(含社管办)
督导对象:惠华中学、鸠林中学、界山玉湖中心小学、玉湖中心幼儿园、界山第二中心幼儿园、界山第三中心幼儿园、辖区民办幼儿园。
第四组:
组 长:郑荣泊
责任股室:组织人事股、电大工作站
督导对象:泉港五中、三川中学、后龙实验小学、后龙中心幼儿园、后龙第二中心幼儿园、福源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顺南分园)、辖区民办幼儿园。
第五组:
组 长:肖美琴
责任股室:财务股
督导对象:圭峰中学、海城实验小学、滨海小学、峰尾中心幼儿园、峰尾第二中心幼儿园、辖区民办幼儿园。
第六组:
组 长:钟叶嘉
责任股室:教育发展中心
督导对象:泉港二中、泉港职专、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民族中学、锦绣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幼儿园、山腰中心幼儿园、辖区民办幼儿园。
第七组:
组 长:连建华
责任股室:中职教股
督导对象:福州大学石化学院(泉港校区)、坝头中学、三朱学校、前黄坝头中心小学、博文中学、丑小鸭小学、泉港航运职专、前黄中心幼儿园、辖区民办幼儿园。
第八组:
组 长:黄江红
责任股室:初教股
督导对象:泉港六中、涂岭中心小学、培文学校、涂岭中心幼儿园、辖区民办幼儿园。
附件2
泉港区“两节”期间学校安全督导检查情况登记表
受检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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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年 月 日 |
存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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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求 (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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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整改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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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主要负责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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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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