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1000-2024-00141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4〕127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2
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区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小学校校园集中用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泉港区中小学校校园集中用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制订完善本校校园集中用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泉港区教育局 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港区中小学校校园集中用餐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试行)
为提高全区中小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校园集中用餐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危害,防止事态扩大,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中小学校校园集中用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我区中小学校校园集中用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校园集中用餐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快速处置、救援为先,对校园集中用餐突发事件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严控事态发展,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校园集中用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1),督促指导学校制订集中用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指挥系统,由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负责事件处理的组织指挥、调度管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局领导任总指挥,其职责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事件发生情况,召集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组织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伤(病)学生救治和事件调查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三、报告程序及要求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事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伤病情、简要经过、发生原因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等。同时,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对相应事故报告有明确时限、程序规定的,从其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现场处置
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组织协调好各级力量,加强各项安全保护措施落实,防止在处置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1.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救治。学校要将校园集中用餐突发事件涉及学生立即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安排专人做好学生就医陪护工作。
2.及时通知联系学生家长。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告知事件发生情况,描述事件发生情况要经过学校领导把关,做到如实严谨、规范统一。细致周到做好家长安抚工作,严禁相关人员私自发布不实信息。
3.做好事件发生现场保护。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要做好事件发生现场保护,食堂停止出售可疑食品,并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封存留样菜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予以临时保护,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流调取样等工作。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或相关人员要做好校园集中用餐突发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事件发生学生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
五、舆情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学校应建立舆情处置小组,及时准确了解并汇报学生和家长动态,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学生及家长情绪。配合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和疾病防控等部门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统一信息发布,密切关注舆情发展,防止不实信息传播引发网络舆情问题。
六、后期处置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般突发事故,主要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查,事故发生学校应配合调查组认真做好各项调查取证工作。重、特大突发事故,按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七、附则
1.本预案同时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 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2.本预案由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泉港区中小学校校园集中用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
附件
泉港区中小学校校园集中用餐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指挥小组
组 长:刘森海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宏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平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爱泉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叶嘉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林清燕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股负责人
庄少君 区教育局德育股负责人
邱良宗 区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
苏金材 区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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