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1000-2020-00051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0〕8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泉州市泉港区消防救援大队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0
泉港教综〔2020〕88号
关于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素质教育和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培养提升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良好的学校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相关通知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学校开展暑期消防安全教育及消防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8月10日至9月25日
二、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四个一”活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和“开学第一课”活动,全区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要持续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读本、课时、师资、场地“五落实”。暑假家庭作业可参考附件3、附件4。
(二)开展“消防安全主题班会”活动。各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设置消防主题班会内容,在新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活动,分别以实践体验、案例警示、逃生技能、查找隐患等四方面内容为班会活动主题。教育、消防要指导学校策划组织开展主题班会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初中高年级学生在新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竞赛测试。
(三)开展“我是小小消防员”绘画作文征集活动。各校开展以消防员和消防故事为主题的绘画、作文征集活动。绘画参赛题材需紧扣消防主题,可围绕“火灾防范”、“灭火救援”、“我眼中的消防员”、“我的蓝朋友”“火焰蓝消防梦”等题材进行创作。征文题材需紧扣消防主题,语句通顺,内容完整,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300字。各校于8月15日前推荐优秀作品原件(作文作品原件+电子档)及 “小小消防员”儿童绘画作文作品登记表(附件1)上报区教育局安保股,届时我区将遴选两类作品各5-10幅(篇)报送至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将遴选优秀作品报送省消防救援总队予以甄选、评优并展示。
(四)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各校在职教师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推荐上报一个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和录像(课件及录像光盘一式两份,9月5日前报送(或邮寄)至区教育局),届时将进行遴选推荐上报市教育局、消防救援支队参评。要求:授课时间25分钟;内容贴近教学、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消防知识点准确,切入角度好;适应学生心理特点,针对性强;教学形式生动活泼,感染力强;多媒体课件表现形式丰富、辅助作用强。
(五)开展消防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各校可结合综合实践活动,通过设计组织知识竞答(闯关)、火灾隐患随手拍、消防夏令营、参观主题展览、疏散演练等形式,丰富暑期消防教育活动内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实践活动。高中学校要在新生军训活动中开展“消防进军训”活动,安排上一堂消防安全常识课(不少于2个课时)、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不少于1个课时)、举办一次消防实践操作课(不少于1个课时)、阅读一本消防知识读本等消防技能课目。10月20日前上报“消防进军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工作照片组(一所学校一个文件夹,并备注军训时间、学校名称和受训人数,每所学校不少于3张照片,其中一张要体现学校名称),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也可以借助暑期接受以上课目培训。
(六)开展多形式多元化消防宣传。各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楼宇视频、校园网站等阵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班级教室设置特色“消防教育角”,消防标识图、消防画册书籍、简易灭火设施、手工作品等,供学生学习。通过各平台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消防安全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张贴、悬挂日常防灭火知识和逃生技能。还可以通过国旗下讲话、开展消防主题班会、举办消防漫画、黑板报比赛等活动,丰富消防宣传教育形式。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场所、消防警务室,配备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和常用消防器材。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素质教育和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论述为指导,站在消防安全教育也是“国之大计、民之大计”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暑期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总结前几年开展此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方案,抓好督促落实、检查考评和经验推广工作,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指导。各校要确保师资、教材、课时、场地、科普教室落到实处;教育、消防救援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共同策划、组织、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师生喜闻乐见、踊跃参与、安全顺利。
(三)落实奖惩务求实效。区教育局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影响活动正常开展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活动开展成效显著的学校,加大工作激励支持力度。
(四)严格活动组织管理。各校要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工作落实,及时总结典型做法、亮点措施,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专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安排,按规定审批备案并做好安全应急预案。要严格把关,坚持活动的公益性,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夹带、印发商业广告,尤其不能借红领巾、少先队和共青团标志、党组织活动等进行商业宣传。
请各校于9月12日前,将暑期消防安全教育及消防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总结(照片jpg格式、活动开展情况)分别报送区教育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苏金材
联系电话:87790288 邮箱:87790288@163.com
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联系人:王建新
联系电话:87991000 邮箱:qgxf119@163.com
泉州市泉港区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1. “小小消防员”儿童绘画作文作品登记表
2.消防进军训情况统计表(高中)
3.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
4.制作家庭火灾逃生计划
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泉州市泉港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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