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4-3000-2020-00031
- 备注/文号:泉港发改函〔2020〕21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7
区教育局:
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委托制定泉港区北大培文实验学校2020年秋季高中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泉发改函〔2020〕115号)文件。我局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精神对泉港区北大培文实验学校高中办学成本进行详细核算,经研究,现就泉港区北大培文实验学校2020年秋季高中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泉港区北大培文实验学校高中学费的收费标准为25000元/生.学年。学校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下浮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
二、对有住宿需要的住宿生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三、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每年春季向区发改局报告上一年度收费情况,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四、本收费标准从2020年秋季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