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4-3000-2020-00031
    • 备注/文号:泉港发改函〔2020〕21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7
    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泉港区北大培文实验学校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时间:2020-08-30 11:45

    教育局:

       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委托制定泉港区北大培文实验学校2020年秋季高中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泉发改函〔2020115号)文件我局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精神对泉港区北大培文实验学校高中办学成本进行详细核算,经研究,现就泉港区北大培文实验学校2020年秋季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泉港区北大培文实验学校高中学费的收费标准为25000元/生.学年。学校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下浮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

    二、对有住宿需要的住宿生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三、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每年春季向区发改局报告上一年度收费情况,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四、本收费标准从2020年秋季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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