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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信访局机构设置
2024-07-29 10:49 阅读人数:1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办公地址:泉港区山腰街道南山中路6路

联系电话:0595-87987505

传真电话:0595-87987136

电子邮箱:qgxfj@163.com

办公时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机关工作时间安排执行。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泉港区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国外、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给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信访件和中央、省、市部门交办的信访件,接待来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反映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建议。

   (二)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负责组织协调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

   (四)负责部署、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全区的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及时提出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承办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泉港区信访局设下列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财产管理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和信息,开展信访工作调研;组织起草信访工作文件、领导讲话;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负责领导批示件的办理落实,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协调区直机关信访工作,检查指导各镇(街道)的信访工作。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和国外、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来访,包括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事项,向区领导和有关镇(街道)及部门通报来访情况;办理有关信访事项。

   (二)泉港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四、负责人姓名

刘坤忠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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