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兴港危险品运输车辆罐体清洗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一、项目名称:兴港危险品运输车辆罐体清洗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港区南埔镇塘头村通港路3633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兴港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虹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塘头村通港路3633号,建设规模为租赁场地面积为500m2,年清洗油罐车1500辆(年清洗汽油罐车500辆、柴油罐车500辆及植物油罐车500辆)。项目新增员工5人,均不住厂,年运行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清洗废水经“隔油池+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pH调节+多介质过滤器”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清洗,不外排。过渡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田地浇灌。远期,生活废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影响
蒸汽吹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水喷雾+吸附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燃料废气经1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
厂区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管理,采取减震降噪等噪声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浮油、油泥及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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