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惠屿岛海岸生态屏障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惠屿岛海岸生态屏障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303-350505-04-01-204979),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惠屿岛海岸生态屏障保护与修复工程
二、项目业主: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泉港区南埔镇惠屿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惠屿岛海岸生态屏障保护与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复居住区海岸生态屏障保护岸线293米,面积1400 平方米,修复沙滩岸线长度195米,面积4000平方米,修复后滨植被2000平方米,修复植被岸线1500米,面积15000平方米。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4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
六、建设期限:1年。
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