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实验幼儿园: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泉港实验幼儿园环境提升工程的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泉港实验幼儿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304-350505-04-05-996441),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港实验幼儿园环境提升工程
二、项目业主:泉州市泉港区实验幼儿园
三、建设地点:泉港区实验幼儿园园内(泉港区南山中路455号)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泉港实验幼儿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31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290平方米。对幼儿园现有的17间教室进行改造以及室外附属风雨连廊、旗台、户外操场铺贴绿化、户外沙水池区及其它活动功能区器械设备、铁艺围墙等环境进行整体提升改造。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97.141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六、建设期限:2个月。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要求,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二○二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