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南山片区东邱路(二期)工程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因国家海洋局对项目用地涉海造地验收影响,项目未能按期开工,且项目建设期间市场砂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工程投资费用增加。同时,因国亨化学等园区入驻项目配套需求,增加110KV电力管线、部份工业给水管道管径由DN400调整为DN600等事项。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0〕1158号)等规定,按照区政府第81次政府常务会议、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85次主任办公会(〔2021〕5号)、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27号)的要求,同意该工程概算由4477.379万元调整为5491.4323万元;建设规模除管线工程(110KV电力管线土建部分)和部份工业给水管道管径DN400改DN600的两项变更外,其它内容仍按原泉港发改审〔2017〕58号文批复不变。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