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发布时间: 2020-11-26 18:31
 农村危房改造由农户和施工方对房屋质量承担主体责任。镇(街道)、村要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各镇(街道)要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对加固改造的房屋,应由技术人员对加固方案、加固材料、施工方案及施工操作队伍进行把关审查,确保加固施工过程安全以及加固后的房屋达到安全标准。按照“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原则,在改造竣工后由区级住建部门及时委托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土建类结构专业工程师进行住房安全性评定。评定合格后的15日内,各镇(街道)要逐户指导农户验收,并提交验收表、备案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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