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5-3000-2025-00068
    • 发布机构: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4
    关于叶厝村民委员会等18个单位水域滩涂养殖证延展的公示
    时间:2025-11-14 17: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0年 第9号)《福建省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养殖证有效期限最高为十年。2024126区政府批准叶厝村5个单位水域滩涂养殖证,使用期限从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6日区政府批准延展狮东村民委员会等13个单位水域滩涂养殖证,使用期限从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现拟继续延展叶厝村18个单位水域滩涂养殖证使用期限一年,予以公示。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材料向本局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花名册

     

        公示单位: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公示日期:20251114-20251120

        联系电话:0595-87971610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11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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