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6-01-14 11:33
     泉港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与泉港区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泉港区山腰街道中心工业区汾阳街1092号楼3314室,邮编:362801,电话:0595-87989815,电子邮箱: qgqk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贯彻执行《条例》,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作用,利用网络平合和各类渠道,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科学技术局共制作政府信息总数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4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人和经办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台账,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泉港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栏共10个栏目,依托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开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条例》、《办法》等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区里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对区信息公开办和第三方平台通报的问题对标对表,及时整改反馈。

    202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较少,干部公开意识不强、对公开工作规范不熟悉,部分文件正文未标注公开属性。

    2.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流动性大、专业化水平不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公开主体、公开要求理解出现偏差,导致年报发布相关数据不一致。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参加上级业务培训、鼓励干部自学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尽力稳定政务公开队伍,确需进行人员变动,提前做好工作交接和工作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港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