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5-01-13 16:59

    泉港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总结泉港区科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泉港区科学技术局综合股联系(地址:泉港区山腰街道中心工业区汾阳街109号2号楼3楼314室,邮编:362801,电话:0595-87989815,电子邮箱: qgqk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泉港区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科学技术局共制作政府信息总数1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4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党组、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局综合股牵头,组织各股室依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事项和工作指南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文件,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中及时公布公开目录、指南、规章制度以及公开目录编码;在网站建立链接,根据日常文件信息是否公开性质,及时在网上更新、发布可以公开的文件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同时群众也可直接向我局咨询同时,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我局组织人员健全完善《泉港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泉港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为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掌握我局信息公开事项,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科技重点工作动态、科技奖励等重要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泉港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栏共10个栏目,依托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gov.cn)开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条例》、《办法》等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区里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对区信息公开办和第三方平台通报的问题对标对表,及时整改反馈。

    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信息公开多为文字内容,方式较为单调,缺少丰富性和多样性。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优化信息公开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信息内容,选用不同方式开展信息公开,确保信息的及时发布与更新。二是加大对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处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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