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泉港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
泉港政规〔2024〕3号

 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省市直驻泉港各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批复》(泉政函〔2024〕81号)要求,经泉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泉港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已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泉港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461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港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9号)《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泉港政综〔2023100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补偿标准。

一、青苗补偿费标准

青苗补偿费一般按1935/亩补偿。征地时,被征地块无青苗的不予补偿青苗费用。

果树、苗圃迁移及林木补偿标准表

品种

规格

最大合理株 

数(株/亩)

单位

补偿标准(元)

 

乔木

果树

株高2米以下(1-3年生)

300

55

通常指主干直立,生长高度可达5米以上的树种。

树高2米以上,冠幅1-2

200

90

冠幅2-3

100

165

冠幅3-5

60

330

冠幅5-7

30

550

冠幅7-9

20

830

树冠大于9

 

1050

小乔木或灌木果树

树高2米以上,冠幅1-2

200

55

通常指主干不明显,生长高度低于5米的树种。

冠幅2-3

100

90

冠幅3-5

60

150

冠幅5米以上

30

300

香蕉

未产

300

10

 

已产

200

35

 

用材林

幼林

 

500

 

中龄林

 

800

 

成熟林

 

1000

 

相思树

 

 

6

 

龙舌兰

 

 

3

 

说明

1.乔木果树:龙眼、荔枝、芒果、树菠罗、洋桃、柿子、橄榄等。

2.小乔木或灌木果树:杨梅、余甘、桃、李、梨、蕃石榴、莲雾、桔柑、柚子、枇

杷、柠檬、蕃木瓜、葡萄、桑树、油茶等。

3.草本水果:草莓、甘蔗、火龙果、百香果等,按3000元/亩补偿。

4.茶树:规格为初植当年,按0.5万元/亩标准补偿;规格为试产(3

年),按1万元/亩标准补偿;规格为投产(5年),按1.5万元/亩标准

补偿;规格为盛产(8年),按2万元/亩标准补偿。

5.超出合理株数的按合理株数补偿;

6.套种的果树取其中补偿标准高的品种补偿;

7.果苗株高150cm以下,株距为150cm×150cm以上一律按5元/株计算

补偿;

8.苗圃株距小于150cm×150cm,不论株高的统一按3000元/亩补偿。

、绿化树的迁移费用

绿化乔木树种:重阳木、秋枫、小叶榄仁、榕树、大叶榕、橡皮榕、菩提树、高山榕、刺桐、异木棉、火焰木、蓝花楹、黄槿、水杉、海南蒲桃、盆架子(糖胶树)、栾树、合欢、女贞、洋紫荆、黄连木、红千层、铁冬青、凤凰木、麻楝、银桦、深山含笑、火力楠、腊肠树、南洋杉、罗汉松等。庭院种植的乔木类果树也可以作为绿化树。

名贵或慢生树:香樟、白兰、广玉兰、榔榆、罗汉松等。

2米高以下小苗:5元/株;

2-10公分径(按根茎相接起往上一米处直径,下同):50元/株;

11-20公分:500元/株;

21-50公分:1000元/株;

51公分以上:2000元/株。

名贵及慢生大径乔木、景观树桩的价格可增加一倍。

)绿化小乔木或丛生灌木树种:小叶紫薇、大花紫薇,碧桃、桂花、茶花、含笑、七里香、夜来香、大叶紫薇、红叶石楠、海桐球、棕榈类、竹类、苏铁、三角梅、月季、茉莉、黄栀子、米仔兰、炮仗花等。庭院种植的灌木类果树也可以作为绿化树。

1-2年生的20元/株;

3-5年生的50元/株;

6-8年生的200元/株;

8-10年生的500元/株;

10年生以上的800元/株。

)名贵绿化小乔木(非嫁接有独立主干50CM以上的):桂花、茶花、含笑、七里香、小叶紫薇、鸡蛋花等。

2-5公分径小苗:200元/株;

6-10公分:500元/株;

10公分以上:1000元/株。

(四)庭院种植相思类、桉树、木麻黄、楝树的参照绿化小乔木或丛生灌木树种标准。

四、征收土地机井、坟墓补偿标准

名称

分类

单位

单价()

备注

机井

口径>6m

10000

 

6m≥口径>4m

5600

 

4m≥口径>2m

2500

 

口径≤2m

1000

 

坟墓

移棺

2600

其中搬迁劳务费700/首(包含翻棺)

造墓

根据实际造价另行评估

 

骨缸

1600

其中搬迁劳务费100/

大墓

300

 

土墓

200

 

五、征收土地三杆迁移包干补偿标准

项目

标准(/公里)

备注

220V---380V电力杆线

50000

 

10KV电力杆线

80000

 

35KV电力杆线

120000

 

110KV电力杆线

200000

 

通讯杆线

50000

 

有线电视杆线

25000

 

地下光缆

150000

 

军用光缆

160000

 

六、其他说明

(一)若某些品种实际价格与补偿标准出入较大或情况特殊,难以套用该标准的,可以进行市场询价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价按合理评估价给予补偿。

(二)农村村民住宅等建筑物的补偿标准及补偿方式在具体项目实施前由相关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制定,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本补偿标准适用于泉港区范围内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以及国有农林场等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建设项目使用临时用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四)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11日本标准施行前,已经与被征地单位或个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按原补偿标准执行。《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港区项目用地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泉港政综〔2017〕27号同时废止。

(五)本标准由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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