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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泉港区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解读
2024-08-21 10:57 阅读人数:1

一、制定背景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泉工〔2022〕22号)、《泉港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计生“十关爱”利益导向机制的通知》(泉港人口领〔2015〕9号)、《泉州市残联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扶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泉残〔2023〕8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区教育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对《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社会救助统筹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泉港政办〔2014〕69号)进行修订,最终制定《泉港区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修订)》。

二、目标方案

制定出台《泉港区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以我区目前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广大家长和学生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符合条件的学生更好的享受奖学助学待遇,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资助对象、资助奖励类项、工作要求、其他事项等6部分内容。其中资助对象指的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奖励类项主要有松柏助学、德和奖学助学、海西春雨助学、金秋助学、计生女儿户奖学助学、慈善助学、扶残助学、爱心助学等8种类型

四、实施期限

《实施方案》2024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8月31日。《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教育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港政办〔2014〕116号)同时废止。本方案实施中如有未尽事宜,则以组织实施单位的具体细则为准。

五、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95-8797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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