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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泉港征预公告〔2025〕19号)
2025-07-23 09:58 阅读人数:1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泉港公告〔202519

 

为实施泉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泉港石化园区华星石化配套管廊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土地面积:0.8647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沿海大通道;西至泉州振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南至福建华星石化有限公司;北至村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本批次用地涉及后龙上西集体所有土地(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泉港石化园区华星石化配套管廊工程项目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公告时间

2025723日至202586日。

三、其他事项

2025723日至202586日由后龙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后龙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开展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地公告、征地听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登记、协议签订等土地征收前期工作。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后龙镇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泉港石化园区华星石化配套管廊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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