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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泉港征预公告〔2025〕14号)
2025-05-16 16:53 阅读人数:1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泉港公告〔202514

 

为实施泉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泉港石化园区仑埔南路项目一期)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土地面积:1.2068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盛新企业;西至空地;南至通港路;北至仑埔南路二期。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本批次用地涉及南埔镇施厝村委会集体所有土地(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泉港石化园区仑埔南路项目一期)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公告时间

2025516日至2025530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5516日至2025530日由南埔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南埔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开展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地公告、征地听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登记、协议签订等土地征收前期工作。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埔镇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泉港石化园区仑埔南路项目一期)用地红线图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55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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