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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及现场认定所需申报材料

2024-09-18

 

按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要求,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正常安排在上半年(春季6-7月份)一次,下半年(秋季10月份)一次。现场认定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本辖区居住证明、毕业证书、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白底彩色相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8份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