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3-0900-2025-00018
- 备注/文号:龙政〔2025〕47号
- 发布机构:后龙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5
各村(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后龙镇落实社区物业服务“三色”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后龙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后龙镇落实社区物业服务“三色”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社区物业服务质量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泉州市物业管理提升工作专班关于落实社区物业服务“三色”管理工作的通知》(泉物办〔202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落实社区物业服务“三色”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评价制度,客观评价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强化属地监管与业主监督,形成“以评促改、以晒促优”的良性机制,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提升后龙镇业主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评价对象
本辖区内所有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管理的住宅小区(项目);未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或业主自治管理的住宅小区(项目),参照执行。
三、评价周期
每季度全覆盖开展1次评价,评价工作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组织实施。
四、评价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架构
1. 牵头单位:镇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落实社区物业服务“三色”评价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督促各村(社区)落实评价任务。
2. 指导单位: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为镇域评价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业务支持。
3. 参与单位:各村(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共同参与实地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二)评价内容与方式
1. 评价内容:依据《社区物业服务季度评价表(参考)》,围绕四大维度开展评价,具体包括:
(1)综合服务与管理(35分):涵盖信息公开、员工管理、档案资料、应急预案、公共设施用途管理、业主沟通机制等。
(2)环境卫生与绿化管养(10分):包括楼宇外观、公共区域整洁度、“四害”防治、垃圾分类设施、绿化养护等。
(3)秩序维护与共用设施设备及安全管理(35分):涉及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停放管理、监控与警示标识、电梯安全、消防管理、装修巡查、公共设施完好度等。
(4)满意度与投诉处理(20分):包含村(社区)党组织满意度评价、12345热线及信访投诉处理效率、上季度物业费收缴率。
2. 评价方式:采取“实地检查+综合考量”的方式,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村(社区)、业委会、业主代表开展实地核查,同时结合村(社区)党组织满意度评价、上季度物业费收缴率,对照评价表进行综合评分。
五、评价结果评定与应用
根据综合得分,实行“三色”管理。
(一)等级划分(百分制)
1. 绿色(优秀):综合得分≥90分,服务优质,业主满意度高,无重大安全责任问题。
2. 黄色(合格/需改进):70分≤综合得分<90分,基本服务达标,但存在局部不足需改进。
3. 红色(不合格):综合得分<70分,服务存在严重缺陷;或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列为红色:
(1)小区(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火灾、电梯坠落等);
(2)挪用、侵占专项维修资金或公共收益;
(3)因物业服务严重失职引发群体性上访或造成重大负面舆情;
(4)后龙镇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结果应用
1. 绿色(优秀):连续两季度评价为绿色的物业服务企业,由镇政府通报表扬,优先推荐参与区级及以上评优评先活动;辖区内住宅小区选聘物业企业时,予以优先推荐。
2. 黄色(合格/需改进):由村(社区)向物业服务企业下发《改进提醒单》,明确整改问题与要求,限期15日内完成改进,镇政府将跟踪整改情况。
3. 红色(不合格):由后龙镇人民政府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业主自治项目约谈业委会主任),将该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项目连续两季度评价为红色,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抄送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建议纳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同时向业委会、业主大会建议按合同约定启动解聘程序。
(三)结果公布
每季度评价结束后,镇政府需在下一季度首月15日前,将评价结果(含得分、等级、主要问题)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村(社区)公告栏、小区(项目)专栏公示,每季度按红、黄、绿三色进行张榜晾晒,接受业主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
镇政府需在2025年第三季度启动首次评价工作,各村(社区)要配合做好动员、组织工作,引导业主积极参与满意度调查和实地评价,客观反映物业服情况;于2025年9月30日前,收集辖区内各村(社区)加盖公章的评价实施方案,汇总后报县级物业管理提升工作专班。
(二)压实企业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需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评价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档案资料;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村(社区)及镇政府。
(三)确保公正规范
参与评价的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原则,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与评分;镇政府将对评价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价程序规范、结果公平,杜绝弄虚作假。
附件:社区物业服务季度评价表(参考)
附件
社区物业服务季度评价表(参考)
小区(项目)名称: 评价季度:2025年 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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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现场问题 记录 |
一、综合服务与管理 |
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公开的各类信息及时完整地公开;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特约服务等,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且无强制消费;按季度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且公示内容完整。 |
8分 |
符合得8分;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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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员工工作规范;客户接待区域干净整洁、客服人员仪容规范;落实值班制度。 |
6分 |
符合得6分;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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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项目)下列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管理期间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维修等档案资料;装修管理档案资料;业主档案资料;各种日常管理工作记录。 |
6分 |
符合得6分;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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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物业服务各项突发事件(如停水停电、消防、电梯困人、高空抛物、防台防汛、治安、公共卫生等)应急预案,配备相关应急物资;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
8分 |
符合得8分,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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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用途。 |
5分 |
符合得5分,不符合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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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业主沟通,建立业主微信群及公告栏更新机制。 |
2分 |
符合得2分,不符合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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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卫生与绿化管养 |
楼宇外立面无污损;公共区域整洁,无卫生死角;定期开展“四害”防治消杀并有相关台账记录。 |
3分 |
符合得3分;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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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箱等分类设施设备齐全、设置规范,无破损,无功能失效情况;垃圾车、垃圾中转站清洁用具摆放整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等定期消杀,有相关台账记录。 |
3分 |
符合得3分;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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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带内无大面积黄土裸露,无明显垃圾现象;乔灌木、绿篱、花卉等无明显缺株、少株、死株现象、病虫害现象;无毁绿占压,绿植无明显长时间未修剪现象等。 |
4分 |
符合得4分;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特殊情况不扣分(如:管网改造施工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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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秩序维护、共用设施设备及安全管理 |
对外来人员(车辆)的问询、登记,记录填写标准(现场工作记录、来访登记表、值班交接记录表等)。 |
2分 |
符合得2分,不符合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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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现场问题 记录 |
三、秩序维护、共用设施设备及安全管理 |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无占用消防登高场地、消防车通道行为,对电动自行车入电梯、“飞线”充电等行为有进行宣传、劝阻、制止。 |
6分 |
符合得6分;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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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保存期不低于30日,监控探头等运行正常;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场所等,设置明显、牢固的警示标识、温馨提示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等。 |
6分 |
符合得6分;一处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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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轿厢电梯年检合格证有效,张贴轿厢显著位置,轿厢干净整洁无张贴小广告等,轿厢内多方通话、轿厢照明情况等完好;电梯机房干净整洁,散热设施完好,温度正常并配有温度计,机房内对讲电话正常,电梯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维保人员上岗证等上墙,电梯运行记录正确完整。 |
9分 |
符合得9分;一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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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运行正常;消控室设施齐全、整洁无堆放杂物,消防主机无擅自屏蔽现象,消防故障清单记录详细、清楚;消控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消防巡查、培训、演练;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流程、消防责任人、消控室人员上岗证等上墙;按要求配备灭火器。 |
8分 |
符合得8分,不符合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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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修人装修禁止行为;建立装修巡查制度、台账及进行日常巡查。 |
2分 |
符合得2分,不符合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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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场地、水系景观等设施完整,无破损。 |
2分 |
符合得2分,不符合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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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满意度与投诉处理 |
村(社区)党组织对物业项目的满意度评价。 |
10分 |
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小区(项目)日常服务情况,给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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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12345热线投诉处理效率。 |
6分 |
12345热线诉求件被评价为“不满意”的,每一件扣1分,扣完为止;信访、12345热线诉求件数量分别高于辖区小区平均件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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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上季度收缴率情况。 |
4分 |
物业费收缴率≥95%得4分,收缴率≥90%得3分,收缴率≥85%得2分,收缴率≥80%得1分,收缴低于80%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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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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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列为红色的情形 |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火灾、电梯坠落);2.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或公共收益;3.因物业服务严重失职引发群体性上访或造成重大负面舆情;4.乡镇(街道)认定的其他情形。 |
是( ),属于第 项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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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经理签字/联系方式: |
抄送:区住建局。
后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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