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1200-2025-00099
- 备注/文号:泉港政综〔2025〕9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5
泉港政综〔2025〕99号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港南埔将乐县汉宇物流有限公司“5·4”一般高处坠落
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区应急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泉港南埔将乐县汉宇物流有限公司“5·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泉港应急〔2025〕 74号)。请你局牵头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此复。
附件:泉港南埔将乐县汉宇物流有限公司“5·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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