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14:46

    泉港区统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汇总泉州市泉港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认真执行《条例》,结合统计局行政职能,扎实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数30条,其中送交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数30条。信息主动公开率、按时公开率、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按时公开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和补充政府信息工作力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人和经办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综合股具体负责栏目设置、信息采集和发布,其他股室负责各自相关业务信息采编、发布提审。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qg.gov.cn)部门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人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信息分类方式、发布格式和展示形式,做到结构清晰、查询方便、更新及时,并按《条例》规定的时间在网上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经常性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能力。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主动公开范围把握不准,公开不全面,政策解读偏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组织各股室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做好主动公开内容保障。二是立足统计行政职能,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难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前来咨询或电话咨询统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均未收取费用。本局印发的《统计月报》和《统计年鉴》也未收取费用,均免费发送给各级及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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