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201-3000-2020-00003
    • 备注/文号:泉港应急〔2019〕118号
    •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3
    泉港区应急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1-03 15:48

    泉港区应急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泉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业八大类行业企业消防安全形势,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泉港区应急管理局   

                                        20191230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区应急局决定,即日起至20203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我局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冶金等工业八大类企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风险企业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和影响大的火灾,有效减少小火亡人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检查内容

    紧盯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部位,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重点整治以下十类突出风险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各构建筑物防火间距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冶金等工业八大类企业各构建筑物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各企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八大类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民爆物品的非煤矿山企业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不规范堆放烟花爆竹。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各企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采取“飞线”、在防爆区内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电气火灾隐患。使用无证或“三无”电线、电器产品。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电表箱、配电箱(柜)等电气设备未设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随意增加线路负荷。电气设备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各企业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各企业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各企业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步骤及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015日前)。

    1.各镇(街道)安监办要结合实际,负责督促辖区内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点、冶金等工业八大类规下企业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企业要立即按照本行动方案召开部署会,确保十类突出风险问题得以整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15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1.自查自改。各企业要对照检查标准,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企业要主动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排查整治。

    2.部门检查。区应急局、各镇(街道)安监办开展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

    区应急局将采取联合行动、联合督导等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各企业隐患整改清零情况,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道)和各有关企业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力保障全区安全、稳定。

    (二)精心部署安排。各镇(街道)安监办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各镇(街道)安监办要在每月21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至区应急局。

    (三)强化执法问责。区应急局将视情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街道)和企业,将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责。各镇(街道)安监办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抓总、抓统、抓协调的责任,充分发挥镇级安办综合监管、协调指导作用,抓实抓好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危化股联系人:柳小勇,电话:87971326,邮箱:anban326@126.com

     

    附件:1.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

    登记表

    2.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问题整治要求及排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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