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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D2026031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6-07-08 18:01 阅读人数:1

刘荣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工程类车辆(含无牌车辆)夜间违规入城管控惩治的提案》收悉。我局作为分办单位,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1.关于开展“无牌车”专项整治问题。我区专门设立渣土办,挂靠在区城管局。牵头协调交通、交警、城管、住建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渣土运输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要求进出建筑工地的工程类运输车辆做到“一不准进,三不准出”。即无牌无证车辆不准进;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未全密闭的车辆不准出;超限超载的车辆不准出。

  2.关于完善条律规定,优化管理机制。根据规定,我区工程类运输车辆都要纳入区渣土办管控平台管理,并办理车辆运输线路牌,对工程类车辆运行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严格把关,尽量避开学校、大型商场等人流量密集的场所,保障广大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3.关于升级智能监控手段。目前我区渣土运输车辆都配有智能终端,由泉州市中信卫星通信有限公司提供技术保障。车辆车载装备具备以下功能:

  (1)车辆定位功能;

  (2)视频监视功能:每部车都安装能监视驾驶室、车辆前后方及左右盲区共五个监控摄像头;

  (3)货箱监测功能:目前配备顶盖密闭功能;

  (4)人机交互功能:能查看车速、车辆行驶状态、车辆启动等功能;

  (5)配备语音提示功能、远程报警记录功能。

  4.关于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从严惩治与信用惩戒。在区渣土办的统一协调下,联合交通、交警、城管、住建等职能部门对工程类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滴、洒、漏”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每周联合行动不少于一次。我局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大型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每月不少于五天。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实行渣土职能部门联审联放制度。

  5.下一步我局将在区渣土办的牵头下,联合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大型运输车辆特别是渣土运输车辆进行重点整治,把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执法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高联勤联动效率,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为我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分管领导:肖明春

  经办人员:刘平山

  联系电话:13515031625

  泉港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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