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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B2026011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6-07-08 17:57 阅读人数:1

刘祖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泉港区城镇道路破损及时修复 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的提案》收悉。我局作为分办单位,经认真研究,结合当前工作进展,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道路管理权责划分如下:城市市政道路及排污排水燃气等管道由区城管局负责管理;国道、省道由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泉港分中心负责管理;农村公路依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分级管养原则,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管理,乡道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管理,村道由镇(街道)及所属村自行管理。

  在此基础上,我局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依托路长制和市场化养护开展日常管理。2025年路况检测PQI数值稳中有升,优良中里程新增42.102公里。

  1.建设方面。对经审批的涉路施工项目,要求施工单位按原有技术标准修复,并函告各镇(街道)及相关管道单位督促依法办理审批,从源头把控建设行为对农村公路的影响。保修期内的新建或改建道路,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养护,确保移交前公路质量。

  2.管理方面。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县道及重点桥梁每月巡查2次,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乡村道专管员按区域每周巡查2次。对养护单位实行季度考评,对乡村道专管员实行年度考评,压实管养责任。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融入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灾情核实、保险理赔、修复资金拨付快速通道,显著缩短灾后修复周期。主动函告沿线涉路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督促落实自检制度、定期排查隐患。定期与城管、交警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

  3.养护方面。全区列养农村公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养护公司实施日常养护作业,推行市场化专业化养护。将养护机构纳入应急抢险支援力量序列,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与协同处置能力。坚持开展公路技术状况定期检测评定,常态化实施路面破板修复、灌缝、坑槽修补等预防性养护工程。日常巡查发现的隐患,除材料需临时采购外,48小时内完成处置。

  4.资金保障方面。每年根据新改建、路网建设、养护专项、安保工程、道安隐患整治、危桥改造等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按道路等级、里程、路面厚度等相关要求核定专项经费,做好专项资金申请与拨付。为全区列养的农村公路购买灾毁保险,同步申请上级灾毁补助资金,核实完工后再行拨付,保障养护资金有效使用。

  二、工作进展

  3月市局印发《泉州市农村公路网县道规划(2025-2035年)》,我区县道网规模由52公里提升至103公里。目前,已对新划入县道的路段开展调研摸排,系统了解技术等级、路面状况、桥涵构造物、安防设施等基础底数,为行政等级调整与管养权责划转做好前期准备。在此基础上,今年计划开展2公里新改建项目、3公里路网建设和3公里养护专项工程,逐步推动次差路段治理,持续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完成县道交接,落实建设修复责任。依据新一轮县道规划,加快推进县道移交工作,明确管养责任主体,确保新增县道纳入规范化管养体系。

  2.聚焦重点时段,提升巡查管理效能。结合暑期、汛期等关键时段,开展专项巡查,重点排查临水临崖、高边坡等隐患路段。加强巡查人员专业培训,提升隐患识别和处置水平。

  3.加强履约监管,强化养护考核。强化养护单位履约监管,对未定期巡查、拖延修复的进行追责,确保养护工作及时到位。同时,加强对乡村道专管员的考核,将隐患上报纳入考评,压实管养责任。

  4.加强资金保障,夯实养护基础。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专项经费,统筹新增县道养护需求,落实养护资金,降低村镇负担。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对养护单位履职不到位的予以追责。

  特此致函。

  分管领导:林兴贵

  经办人员:杨立莹

  联系电话:17854228530

  泉港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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