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建函〔2025〕72号
答复类型:A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B2025044号提案的答复函
施金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拆迁户生活质量的提案》收悉。我局为分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夯实物业管理基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物业管理提升工作小组,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保障了从政策制定到执行监督各环节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加大物业行业监管力度,每年对辖区物业小区进行至少一次全覆盖考评,2024年以来累计检查小区182个(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单122份,发现问题点844个,发出通报文件15份,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组织开展物业企业评星定级,今年以来共评出三星级以上物业经理68个,达标率88.3%,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小区69个,达标率89.6%。对物业企业服务活动进行信用评价和管理,对不良行为进行信用扣分,2024年以来,对8家物业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信用扣分,累计扣分44分,并将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信用档案。三是加大政策激励。出台《住宅小区建设资金考核奖补办法》,由区物业管理提升小组9个职能组依职责对照标准逐一打分,评出三至五星小区,考核结果实行差异化奖补,并组织相关单位评选出一批做得好的物业管理提升人员,今年以来,共评出做得好的村(社区)书记2名、小区党组织书记2名、业委会委员2名、物业人员2名、楼栋长2名、志愿者2名,保安员4名,报送市级进行表彰,激发各方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小区的品质和服务水平。
二、规范业委会组建,强化小区自治基础。截至目前,业委会组建率跨越性提升至97.5%,党员人数过半的“红色业委会”占比大幅提升至84.35%。一是建立标准,选优配强。出台《业委会人选选配工作指引》,明确“五优先、六不宜”选配标准,实行提级联审,排除17名不符合资格候选人,确保业委会委员人选达标。组建业务巡回指导组,为业委会组建提供党建、法律和政策支持。二是业务培训,确保质量。聚焦新任业委会成员对职责认知不清、政策业务不熟等问题,编制《业委会实务操作指南》《住宅小区物业管理50问》等手册,围绕业委会保护业主权益、促进邻里互助、加强资产监管、规范小区管理等模块,开展专题培训,帮助新任业委会成员补齐能力短板、填补知识弱项。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张贴公告、微信群发、举办讲座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意义,发放倡议书2150份,有效提高了业主知晓率和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组建氛围。
三、聚焦物业监管,优化物业服务品质。一是落实信息公示公开。督促各小区设置“一箱二牌三栏”(业主意见收集箱、收费及服务公示牌、服务监督公示牌、公共事务公示栏、管理规约公开栏、政策法规宣传栏),逐个小区推动规范设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公共水电分摊情况、电梯维修保养检验费用等公示事项,目前,全区77个物业小区已全部完成物业信息公示公开。二是完善物业退出机制。贯彻落实《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通知》,明确物业退出情形、退出流程等内容,规范物业企业退出行为,保障物业服务正常有序进行。三是深化专项整治。联合发改、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深化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推动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100%,专户开设率100%,收益审计率100%,2024年以来,公共收益累计存入专户金额83万元,同时,会同区纪委监委推动全区119个小区建立物业管理小微权力监督群,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四、筑牢法治防线,护航物业管理发展。一是源头化解纠纷。成立物业行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暨泉港区法学会物业行业服务站,推动“三官一律”进驻119个小区,联合村(社区)两委、网格员、物业小区业委会成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叩门问需”行动,及时化解处置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做好群众情绪疏导、释法说理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摸排118件纠纷已全部化解。二是多方联动处置。建立由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物业企业、业委会(业主代表)等四方共同参加的“四方联席”会议,通过业主联络群、设置征求意见箱、入户听取意见等形式,对小区管理缺项、物业服务难题、居民群众诉求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由社区党组织牵头每月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解决居民反映的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目前已召开联席会325场,解决问题476个。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发布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制发典型案例手册,通过“联合执法进小区”、巡回审判进小区、举办业委会履职专题讲座、设立法律咨询台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以来,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活动14场次、“送法进小区”活动40余场次、解答物业相关法律咨询3100余件。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提案,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林文华
经办人员:林炳炫
联系电话:0595-87989826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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