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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D2025038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5-06-19 11:27 阅读人数:1

  泉港建函〔2025〕45号

  答复类型:A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D202503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顺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泉港区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建议对于提升我区房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3月25日,《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通过,不仅统筹发展和安全,更以法治力量推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从“被动应急”向“主动预防”转型。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方面,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加强日常巡检

  落实《泉港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港房指办〔2023〕4号)文件要求,对全区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公示,通过月度常规巡检和年度专业巡检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定期安全巡检。

  二、加强排查整治

  印发《泉港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用作经营的石结构房屋立即停止经营的通知》(泉港房指办〔2024〕5号)、《泉港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监管经营性自建房专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港房指办〔2024〕3号)、《泉港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房屋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泉港房指办〔2025〕1号)等文件,压紧压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属地责任,持续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运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对属地政府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一步督促属地政府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职责。

  三、加强部门联动

  通过建立“周统计通报、定期调度”,并落实专人动态跟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台账,抄送给治违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对,经确认后,协同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产权人或使用人迅速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督促停止经营,直至完成整改。属“两违”的按“两违”要求处置,涉非法经营的报市场监管部门处置。

  四、加强宣传培训

  2024年以来,组织各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员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政策和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宣贯。同时,利用住建局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法规宣传,并结合“防灾减灾日”,于2025年5月12日在后龙镇组织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发放《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手册,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提高居民的房屋使用安全意识,争取群众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

  最后,我局将继续努力,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全区房屋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提案,同时,也期待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给予更多关心、支持和指导。

  分管领导:王金准

  经办人员:曹顶钟

  联系电话:87987892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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