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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B2025031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5-06-19 10:34 阅读人数:1

  泉港建函〔2025〕59号

  答复类型:A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B2025031号提案的答复函

  

农工党泉港总支: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推进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设施建设

  1.在新建住宅小区方面。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不低于25%的比例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在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公共停车区域,按照快慢结合方式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缓解覆盖区域业主(住户)的充电需求。

  2.在既有住宅小区方面。为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难题,我局出台《泉港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以来,已在名港尚城、望龙台等小区新建充电位219个,在公共区域增设充电位20个。同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指导各镇(街道)在尊重业主意愿基础上,合理利用小区红线内的退让空间、插花地、边角地、绿化带、广场或周边公共开放空间等场所,科学规划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布局。

  二、推广智能充电,筑牢安全防线

  鼓励引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建立数据平台,确保建设运营单位能及时掌握充电设施总体状态并提供相关数据。严格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试行)》执行,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柜或充电桩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充电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充电故障报警等功能。构建“技术防控+人员巡查”双重保障体系,建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持续通过“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方式,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线。

  三、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

  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采取“线上警示+线下引导”双轨并行的宣传模式。线下在小区出入口、电梯厅、充电棚等重点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督促物业公司利用宣传栏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线上通过公众号推送典型火灾案例解析,以“事故警示+法律解读+后果剖析”的形式开展精准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对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并登记上报,形成常态化宣传管理机制。

  四、纳入小区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周边消防安全的检查,将充电桩火灾纳入小区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专项消防演练,重点模拟充电设备短路起火、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流程,加强消控室和监控室的值班,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处置。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控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林文华

  经办人员:陈晓阳

  联系电话:87989826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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