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自然函〔2025〕123号
答复类型:B
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D2025034号提案
的答复函
致公党泉港总支:
贵党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山体资源保护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山体资源保护认识
我区始终将山体资源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刻认识到山体植被破坏、矿山遗留问题等对生态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及景观风貌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切实增强山体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全力推进山体资源保护工作。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山体资源保护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3.12”义务植树节、3月21日世界森林日、6月25日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在主要交通干道、镇、村等区域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累计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200余张,刊印发放宣传手册10000份,深入普及山体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定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其科学开发利用山体资源的意识,引导其自觉抵制乱砍滥采等破坏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山体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开发布局,严控采矿活动
自2012年6月三届泉港区委常委会第24次会议明确,对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山一律关停,不再办理延续登记,并停止审批新的采矿权以来,我区始终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自2016年起,全区再无经批准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0年9月至今,所有持证矿山到期后均未延续办证,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采矿活动对山体资源的破坏,为保护青山绿水、推动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部门协作,严格执法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持续保持打击非法采矿、破坏山体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24年以来,我局累计出动巡查人员688人次、巡查车辆265次,现场制止群众挖山取土违法行为10次;联合南埔镇政府、涂岭镇政府分别打击非法洗沙点2处;对漳州水文院在先锋岩山废弃矿山修复期间超层越界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移交区公安分局处理。同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全区非法采矿、洗砂长效机制》,压实镇(街道)巡查主体责任,强化废弃矿山动态巡查,确保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二是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规范林木采伐审批、木材运输和野生动植物管理工作。2024年以来,积极开展涉林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共办理涉林行政案件25起,收缴罚款219344.3元,案件类型涵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滥伐林木等多个方面,有效震慑了涉林违法行为,维护了林区生态秩序。
(四)科学规划引领,强化林地保护
一是推进规划编制。4月15日,省林业局在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视频会上对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提出明确要求,《全国林草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26—2035年)》已列入国家林草局2025年工作要点。待全国纲要印发后,省林业局将结合《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组织编制省级规划并分解指标,我区将同步跟进,启动新一轮区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前期,严格延续原规划(2010—2020年)林地保护管理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规范林地管理。我局将加强与省、市林业部门沟通协作,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为全区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强天然林管护。建立健全天然林管护责任体系,区与镇签订《泉港区天然林管护责任书》,镇与村签订《泉港区天然林管护协议》,层层压实管护责任。结合区域发展定位,持续推进生态公益林优化布局调整,每年将部分天然林划定为生态公益林,严格禁止采伐或改造为速生林种,切实保障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五)结合乡村振兴,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2022年2月,泉港区政府公告认定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38个,面积1966亩。2023年6月,委托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编制《2023-2025年泉港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科学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84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治理,治理面积达1012亩,按时序进度完成既定任务目标。2022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800万元,2025年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约700万元,持续加大生态修复投入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山体生态修复项目,为山体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注入新动力。
衷心感谢贵党对我区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张澄海
经办人员:林小平
联系电话:18350733521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1份)、区政府督查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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