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办站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港政办〔2020〕13号)要求,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镇结合实际,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
我镇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编制了《前黄镇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汇编》。现将《前黄镇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汇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港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