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生态环境局:强化政务公开,保障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综治平安宣传
发布时间: 2021-11-23 10:40

泉港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和精心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多措并举,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泉港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牵头作用,组织本局各股室、站、大队业务人员召开培训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各项目录进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公开事项“事事有人管”,形成牵头股室、站、大队负责人亲自抓、责任股室、站、大队提供发布内容、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专人更新政务信息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落实公开要求,强化政务公开力度

(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及时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做到政务目录全面科学。调整后政务公开目录更加完善,公开逻辑更加明晰。

(二)完善政务公开流程。明确信息工作要点,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及报送流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股室、站、大队对所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梳理政务公开及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各项内容,明确政策法规、招标采购、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单位、公开时限等内容。主要领导和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定期督办各股室、站、大队公开进度。改变以往各股室、站、大队不愿公开、被动公开的局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督促企业信息公开。督促污染源企业定期在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污染物排放、厂界噪音、手工监测、设备停运等信息。及时通报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进度,督促落实好企业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三、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逐步完善政务宣传公开方式,充分利用科普视频、图解等高度形象化的政策宣传方式,提高政策解读使用度,确保企业和群众看得懂,好理解,切实提升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务公开为人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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