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5-1200-2022-00010
    • 备注/文号:泉港山〔2022〕58号
    • 发布机构:山腰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4
    山腰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全街道消防安全隐患“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2-06-14 18:29

    村(社区)委员会街道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巩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治理成效,防范化解重特大消防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防大火、遏亡人、降总量、强基础”总目标,深入研判问题短板和风险隐患,在前期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和专项整治基础上,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全力维护社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二、重点整治内容

        此次“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统筹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和基层“五加三”必查行动,对全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重点隐患问题进行全覆盖排查治理,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隐患问题:

    (一)“三合一”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前期摸排整治的基础上,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处置、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针对沿街店铺和厂房仓库等场所,全面发动村(社区)居委会、消防志愿服务队等基层消防网格力量开展新一轮全覆盖地毯式摸底排查,对已登记在册的逐一进行回访,确保100%摸排到位,发现新增或回潮的要100%分类登记造册;要综合运用当场责令立即搬离、临时查封、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并定期回访检查形成闭环;要坚持疏堵结合,通过实体墙硬隔离、安装简易喷淋、企业闲置宿舍楼共享、协议降低租金等方式,从源头上消除“三合一”隐患,确保100%问题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各社区安办综治办村建办财经办文化站执法中队

    (二)生产、经营、租住性自建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和《泉港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的通知》中的8类重点整治情形,组织对自建房改用生产加工、仓储、经营的场所启动评查整改“回头看”,重点查看评查问题是否落实整改到位、取缔关闭场所是否回潮、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违规存储危险品等内容。涉及分租或住宿的自建房场所,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逐幢核查;针对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区政府组织对住宿10人及以上、且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场所进行督促整改;住宿10人以下的由街道和村(居)委会分级分类负责督改,确保安全疏散、电动自行车、消防设施配置、用火用电用气、内部装修等方面问题整改到位,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各社区村建办综治办安办执法中队、城管,等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开小灶”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泉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低、小、散”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开小灶”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港安委〔2022〕1号)文件,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开小灶”综合隐患治理,精准分析隐患问题症结,采取工艺改进优化、重点工段人员培训持证上岗、连片开发退城入园等方式综合施策,切实整顿提升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最大限度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各社区安办综治办国土所村建办、城管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电动自行车。严格落实《福建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大力整治违规停放、“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综治村建安办执法中队等部门按职责履行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依法联合查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隐患问题,重点推动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建设。住建部门要推动居民住宅区100%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等管理措施。各社区要推行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建立“电池质量监管、车牌照清理、非法改装打击、重点人员管理、充电设施建设、强化技防手段”治理模式。

    责任单位:各社区综治办村建办安办执法中队、城管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高层建筑。按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泉港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消安委办〔2021〕8)和消防安全三年行动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突出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的排查治理;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高层建筑“楼长”制,通过单位自查、全面排查、专家检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开展综合治理,培树标杆单位,总结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会示范推广,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查改、灭火应急处置等能力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在9月底前对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检查清单》(附件1),组织开展抽查验收,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责任单位:社区文化站、民政财经办财经办、卫健、城管安办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延续专班运作模式。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回头看”攻坚行动指挥部,延续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专班运作模式,继续抽调综治办财经办村建办文化站安办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定期会商、通报预警、督导督办等工作机制,开展各行业火灾指数“红黄蓝绿”四色预警,及时摸情况、把方向、研决策,确保工作序时推进。

    (二)推行“属地+行业+专家”查改机制。社区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找准薄弱环节,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开展全面排查,行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指导督促;运用好《泉州市首批消防安全领域专家库名单》,邀请专家参与日常指导检查,采取派驻、挂点、包村等形式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提升消防工作质效。

    (三)落实“隐患分级分类治理”模式。要实行分级分类处置机制,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由属地基层工作人员负责督促整改,及时销号、闭环管理;对难以整改、久拖未改的问题,消防安全“回头看”攻坚行动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于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严格依法从重处理、确保安全。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全生命周期”、覆盖多种群体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充分用好消防“云平台”、科普教育基地、职业技能培训等途径,统筹“防、灭、宣”,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融入到日常监督检查、熟悉演练工作中。组织基层力量深入开展“五加三”必查,召开火灾现场警示会,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自查自改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迅速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回头看”具体方案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倒排时间任务,集中人力、精力,迅速、全面铺开排查整治,动态隐患及时督改、静态隐患销号清零。)、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摸底工作要做到“深、细、实”,严防漏报、瞒报、乱报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开展本区本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村建执法中队城管安办等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消防救援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火灾调查处理,查处起火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强化督导问效。街道指挥部将组织专班定期开展考评和督导问效,考评成绩列入各有关部门2022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明显、创新探索突破的,及时通报表扬推广;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隐患回潮严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真正把压力传导下去,把力量调动起来,推动各镇街各部门做到抓紧抓严抓落实,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四)规范信息报送。请各有关部门6月10日前报送本辖区本部门动员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每月15前填报《消防安全隐患“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统计表》(附件2)和工作落实情况小结,9报送高层建筑抽查验收情况。、各有关部门典型做法要形成工作简报及时上报。相关材料报送至“回头看”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联系人:庄培坤,电话:68176119,邮箱:syab210@qq.com)。

     

    附件:1.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检查清单

    2.消防安全隐患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统计表

                            

     

                              泉港区山腰街道办事处

                                                                                                    20226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检查清单

    建筑名称

     

    地址

     

    管理单位

     

    联系人

     

    建筑基本情况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    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类型:公共建筑(商住混合体)  住宅建筑

    主要使用功能:

    检查内容

    发现问题及扣分情况

    (一)建筑管理

     

     

    1.是否落实消防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高层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每幢建筑明确一名消防安全楼长),并在建筑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职务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作出安全履职承诺。

     

    2.多产权管理使用单位是否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是否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进行管理。

     

    3.是否建立高层建筑日常巡查、防火检查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落实到位;对自查发现的消防问题,是否安排整改资金,落实整改。

     

    4.电动自行车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车;是否规范设置集中充电场所。

     

    5.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6.是否落实高层公共建筑每半年、高层住宅建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疏散演练。

     

    7.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落实持证上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建筑防火

    8.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

     

    9.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故障、损坏、瘫痪,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无水或压力不足。

     

    10.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或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

     

    10.避难层(间)是否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是否未独立设置、设置不符合要求、堆放杂物或防火封堵、分隔不到位。

     

    11.商住混合体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被擅自拆除、占用、改动等情况。

     

    12.是否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车;是否按规定设置集中停放和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

     

    (三)建筑电气、燃气

    13.消防用电负荷是否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14.可燃气体燃料是否采用管道供气,是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是否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15.是否建立并落实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维修制度。

     

    (四)建筑外保温材料

    16.是否使用保温材料,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封堵不严、破损开裂、脱落、裸露。

     

    17.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

     

    (五)救援场地

    18.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是否违规设置高大树木、架空管线、障碍物、停车泊位或影响火灾扑救的广告设施等;是否存在被堵塞、占用的情况。

     

    19.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是否按标准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六)其他情况

    20.其他影响安全和火灾形势稳定的问题。

     

    备注:此表总分100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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