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5-1000-2023-00011
- 备注/文号:泉港山〔2023〕8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山腰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5
为积极推行公民无偿献血制度,确保医疗临床用血需要与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泉州市泉港区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泉港献血委〔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23年我街道共需组织完成202人次(每人次300ml)无偿献血任务(详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献血时间:2023年12月7日;
献血地点:山腰街道办事处大楼6楼会议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养相结合,切实加强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山腰街道卫计办负责协调管理全街道无偿献血工作,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适龄公民的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无偿献血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按照下达的献血计划,合理分解献血任务,确定献血对象,采取相应措施,动员和组织献血公民到指定地点献血,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献血任务。
(三)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无偿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并在各自辖区主要路口、人群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1—2条、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5幅,在人群集中的地方张贴1—2条无偿献血宣传标语,开设无偿献血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其他事项
(一)献血人员必须是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凡之前体检不合格、不符合献血要求一律不得上报。
(二)接受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基因重组疫苗接种48小时后可献血;接受灭活疫苗和基因重组疫苗以外的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包括减毒活疫苗)14天(2周)后可献血。
(三)各村(社区)要指定1-2名领导带队,负责做好献血现场组织与后勤保障工作,并通知献血人员在献血前一日不得喝酒、熬夜,必须休息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献血当天早上必须吃早餐,不吃牛奶、鸡蛋、豆浆,献血时随身带好身份证。
附件:1.山腰街道2023年度无偿献血计划安排表
2.无偿献血宣传标语
泉港区山腰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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