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5-1000-2018-00018
- 备注/文号:泉港山〔2018〕2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山腰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19
各村(居)、机关各办(站、所)、直属各单位:
现将《山腰街道出租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港区山腰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 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腰街道出租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消除我街道出租房、电动车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出租房、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出租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排查一批出租房和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出租房和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使出租房、电动车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出租房、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街道特成立出租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组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林坤清(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郑松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庄海辉(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
何聪明(山腰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李式彬(街道安办主任)
林锡强(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庄小强(街道村建办副主任)
陈伟峰(综治办工作人员)
刘倩倩(综治办工作人员)
郑妹妹(综治办工作人员)
陈培扬(综治办工作人员)
郑碧清(荷池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郭一平(龙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唐双平(新宅社区居委会主任)
庄惠民(锦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庄碧凤(锦塔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庄文聪(陈庄社区居委会主任)
庄绍宝(锦联村村委会主任)
庄梅萍(锦山村村委会主任)
庄海波(锦川村村委会主任)
钟一红(菜堂村村委会主任)
庄送平(埭港村村委会主任)
钟良平(钟厝村村委会主任)
钟泽鸿(鸢峰村村委会主任)
叶传章(叶厝村村委会主任)
姚桂明(普安村村委会主任)
何明凤(海滨村村委会主任)
庄永清(聚福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庄海辉担任,成员有李式彬、林锡强、庄小强、陈伟峰、刘倩倩、郑妹妹、陈培扬。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8年4月开始,到2018年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20日前)
1.各村(居)、机关各办(站、所)、直属各单位要对出租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进行相应调整、充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密的措施,更完善的机制,强化出租房、电动车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2.各村(居)、机关各办(站、所)、直属各单位应于4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名单的电子文档报街道出租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4月20日至7月31日)
1.各村(居)、机关各办(站、所)、直属各单位要在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出租房、电动车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充分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力量,全员投入,全力以赴,全面出击,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排查出租房、电动车火灾隐患,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不留死角、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
2.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成以街道行政区为“大网格”,以社区、建制村为“中网格”,以街区、居民小区、楼院、企事业单位、村组为“小网格”的三级网格,层层明确网格消防责任,在街道、村(居)基本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确保网格化消防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依法整治出租房、电动车火灾隐患。
3.各村(居)、机关各办(站、所)、直属各单位要将出租房、电动车专项整治情况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
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街道出租房、电动车专项整治办(设在街道综治办),由街道综治办汇总上报区消防大队。
(三)考评验收阶段( 2018年7月31日至8月31日)
1.各村(居)、机关各办(站、所)、直属各单位要组织对出租房、电动车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工作总结于7月30日前上报街道出租房、电动车整治办(设在街道综治办),由街道综治办汇总后上报区消防支队。
2. 2018年8月,街道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居)、机关各办(站、所)、直属各单位开展出租房、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考评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四、整治内容
1、消防设施配备。群租房每户配置不少于1具标准配置灭火器,出租房必须配备口罩、报警器和手电筒等设施。
2、电气安全管理。加强对居住出租房电气线路的管理,电气线路应穿管敷设。居住出租房电表应当安装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
3、生命通道畅通。居住出租房楼梯间或走道内不得设置厨房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居住房屋的外窗不得安装影响逃生的固定金属栅栏、保笼等障碍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4、出承租人员管理。分批组织对出租人、承租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督促租赁双方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5、电动车管理。严禁自拉电线对电瓶车进行充电,严禁电瓶车乱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放置,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充电。
五、工作要求
1.各村(居)、机关各办(站、所)、直属各单位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集中精力对本区域的居住出租房开展全面的综合整治工作。对群租房、出租屋违规住人、安全出口不足、消防设施损坏等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采取强力措施督促整改,坚决防止发生火灾。重点要不折不扣落实出租房“四个一律”和电动车“三个绝不能”措施,即:凡是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搬离住宿场所;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夜间值守和值班;凡是电动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电动车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要针对性做好隐患排查统计和整改情况记录,实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真正做到整治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2.各村(居)、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办(站、所)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群及发放宣传单、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高频次开展出租房、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要重点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房屋承租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意识。
3.各村(居)、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办(站、所)要结合实际,鼓励引导出租人、承租人安装应用电气安全、火灾报警、救生缓降等技防、物防设施,提高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推动居住30人以上的出租房居室、公共走道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集中使用明火灶具的厨房应设置简易喷淋装置。居住出租房集中的村(社区),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专用充电装置,并与建筑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设置配备消防器材,落实专人管理。
抄送:区消防大队。
泉港区山腰街道党政办 2018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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