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山委〔2016〕106 号
山腰街道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做使人民满意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泉港区山腰街道办事处,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泉港政办〔2016〕132号)要求,针对我街道实际,认真做好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及经验做法
一是明确责职,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行责任分解。2016年我街道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要求,针对街道班子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街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进行了调整,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正组长、街道党工委秘书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明确1名信息联络员为组员,党政办公室确定1名工作人员固定负责具体实施公开。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加强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街道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与先进科室评比挂钩。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建设,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时效性。今年,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利用机关学习会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各1次,组织本级信息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部署信息公开工作1次,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途径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截至11月,我街道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涉及加强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目前,我街道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止目前,我街道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是规范操作,严格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序。按照文件要求,我街道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本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统计并及时报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于公开类目的备案工作。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2016年,除在我街道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我街道实际,我街道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政务公开栏、办证大厅LED显示屏、山腰街道办事处招商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加强了工作透明度。公开后,对公开的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好,以便查阅。
四是强化保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街道正确处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少数公开义务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广电网络和报刊等媒体作用,利用手机、数字电视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广大群众获取,提高政府信息的利用率。
3.建设长效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6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3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3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条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条 |
0 |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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