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6-1200-2023-00017
- 备注/文号:前政〔2023〕55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前黄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6
各村委会:
为全面推进我镇基本医保全民参保缴费工作,决定在 2023年12月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全民参保攻坚月”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应保尽保,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即日起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在全镇开展全民参保攻坚专项行动,确保在2023年12月底前,各村2024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超过上一年度参保人数;各村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100%以上;全镇所有资助参保对象100%完成参保缴费。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参保登记工作
2023年12月10日前,各村主动靠前服务为基本医保“一人一档”信息系统中在全国未参保的本村户籍人口办理参保登记,方便群众参保缴费。各村在为群众办理参保缴费时,要动员城乡居民全户参保,做到应保尽保。
(二)做好参保宣传工作
1.加大参保宣传力度。各村要通过微信群、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折页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讲好政策,提升全民参保意识,树立基本医保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
2.积极开展参保动员工作。卫计办加强对村医保专员培训指导,用好用足基本医保“一人一档”参保信息管理平台的虚拟拨号和短信提醒功能,逐一逐人通知、逐一敦促缴费、逐一包干到人。
3.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各村要集中宣传参保政策、缴费方式;要积极引导参保职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为家庭成员缴交居民医保费,创新实施“1+N”参保缴费模式(即一个职工带动全家人参保缴费的模式),减轻职工现金缴交的压力;要巩固和拓展“网上办”“掌上办”等线上参保缴费服务,提高线上可办率,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服务。
(三)做好资助参保工作
各村要指定人员负责资助参保对象缴费工作,并动员及时缴费,务必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资助参保对象(特殊对象)参保缴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民参保是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工程,有助于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推动“健康泉州”建设。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参保扩面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坚持高位统筹推进,精准实施调度,全力打赢2024年全民参保攻坚战。
(二)压实工作任务。各村要按照基本医保“一人一档”参保网格化任务要求,全力抓好攻坚任务落实,对标找差,树牢“比学赶超”思维,促进参保扩面提质增效;层层传导压力、分解任务、压实责任,逐一进村入户开展参保攻坚工作。
四、工作奖励
1.在12月20日前资助参保对象全部参保缴费的基础上,12月31日前全员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村,镇按参保人数1元/人给予经费补助,村级可按参保人数2元/人配套;参保率达到96%以上的村,村级可按参保人数3元/人配套;参保率达到98%以上的村,村级可按参保人数4元/人配套;参保率达到100%以上的村,镇按参保人数2元/人给予经费补助,村级可按参保人数4元/人配套。经费用于参保扩面和工作人员补助、绩效奖励。
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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