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黄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16:03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汇总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在泉港区政府门户网站前黄镇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q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港区前黄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泉港区前黄镇群山路63号,邮编:362801,电话:0595-87966993,电子邮箱:qhdzb20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贯彻执行《条例》《办法》,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积极推进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累计制作政府信息92条,向社会主动公开编制索引目录的政府信息40条,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全文电子化网站公开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共受理信函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网络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经了解核实,1件无法提供2件不予公开,均按期答复,无逾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涉及公开事项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镇党政办,指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承办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政府信息制作标记公开属性,建立台账,经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管理系统进行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全流程管理,依托福建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统计,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前黄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泉港区政府门户网站、前黄镇政务公开专区、各村政务公开栏等公开载体,公开有关前黄镇政府安全生产、征地补偿、公共文化服务、扶贫、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内容,使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信息。2022年,我镇正常、规范使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全年主动公开信息纸质版至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等3个政府信息查阅点,接受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情况正常;此外,在镇机关二楼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配备电脑、立式档案柜等基础设施,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政府信息制作按要求标定公开属性,建立台账,经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审核后发布,依托泉港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由区政府统一版面、统一平台建设、统一管理;及时根据上级下发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区网站评估情况开展镇级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一项重要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制定考评细则,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承担考评、日常数据采集等工作,依照上级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以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制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督促立即整改,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前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好,但对照上级标准仍然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各个领域在政策解读方面落实不够,表现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不高,不够全面,缺乏深度;三是随着社会公众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诉求明显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度和准度不够、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前黄镇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落实部门公开责任,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政府工作来抓,推动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突出督促指导,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的投入和督查力度;三是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深入分析公众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2年全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20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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