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2-1200-2020-00041
- 备注/文号:界政〔2020〕41号
- 发布机构:界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1
各村委会,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全镇交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镇道安办排查汇总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上报区道安办。根据《关于下发第一批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的通知》(泉港道安办〔2020〕 10号)文件要求,现将隐患整治任务分解给你们,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迅速部署推进。各整治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部署,积极主动作为,对照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分解表,落实整治措施、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按要求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整治任务分解表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治措施、按照时序推进整治工作;对工作进展迟缓、措施未落实、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整治措施、虚报进度的,对重要时间节点任务未及时完成,将视情上报提请镇纪委监察组、效能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整治责任单位要严格按“一处一档”规范建立整治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对已完成整治的项目要及时报送《安全隐患销号报告》(详见附件3),附带整治前后对比照等相关佐证材料。区道安办要核查佐证材料或实地抽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销号。对不予以销号的,将通知整治单位按规定整改。
联系人:吴开华
附件:1. 2020年全镇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分解表(第一批)
2. 安全隐患销号报告
3. 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一处一档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
2020年全区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分解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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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隐患 类型 |
隐患具体情况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整治期限 |
填报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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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路 |
228国道石化园区巡逻中队门口桥头,路段缺少警示标志,夜间视线不良。 |
完善标志标线。 |
公路分局牵头,界山镇政府配合 |
张小阳 |
4月30日 |
交警南埔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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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道路 |
国道324线130公里+250米至131公里+450米路段为事故多发路段。 |
路中缺口过大、标志标线不全等,建议道路主管部门进行整治方案论证,开展整治。 |
公路分局牵头,界山镇配合 |
张小阳 |
12月1日 |
交警事故中队 |
事故多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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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道路 |
南枫路前炉村路口,减速带破损严重。 |
更换减速带。 |
岭头村 |
柳亚宾 |
4月30日 |
交警执法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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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道路 |
国华线玉湖段龙马溪边缺少护栏。 |
修复路面,安装安全护栏 |
界山镇牵头,玉糊村配合 |
柳亚宾 |
5月31日 |
界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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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道路 |
国华线道路有影响交通安全电线杆(电力、通信) |
界山镇协调电力、电信主管部门移除杆线,可发隐患整治函件。(电力电信等部门非道安成员单位) |
界山镇 (交通运输局) |
柳亚宾 |
5月31日 |
界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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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道路 |
狮东村沿陵路路基开裂下沉 |
修复路基、路面 |
交通运输局牵头,狮东村配合 |
林龙峻 |
5月31日 |
界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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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道路 |
维真至龙马溪道路缺少防护措施 |
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
东张村 |
柳亚宾 |
5月31日 |
界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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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道路 |
九峰山上山道路安全防护不全 |
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
鹅头村 |
柳亚宾 |
5月31日 |
界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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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道路 |
南枫路界山村至河阳村路段,道路标志标线不全,河阳村路口交通标志不全,部分路面磨损严重。 |
修复路面,完善标志标线 |
交通运输局牵头,界山、河阳、鸠林配合 |
林龙峻 |
5月31日 |
交警执法中队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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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道路 |
界山村至秀溪村乡道,路面磨损严重,临崖护栏缺失。 |
修复路面,设置防护栏 |
界山村 |
柳亚宾 |
5月31日 |
交警执法中队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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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道路 |
玉山村至惠华桥头乡道,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均无,玉湖村临水(龙马溪)一侧无安全护栏。 |
完善标志标线,设置防护栏 |
界山镇牵头,玉湖、玉山配合 |
柳亚宾 |
5月31日 |
交警执法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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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道路 |
南枫路河阳劝导站至惠华桥头,路面标志标线缺失,交通标志不完善,惠华街灯杆、电线杆埋设不规范,街道两侧店面门口违章搭盖情况严重,影响交通。 |
交通运输局负责完善标志标线、设施,清除隐患;界山镇加强路边违章搭盖整治。 |
交通运输局牵头,东张、河阳村配合 |
林龙峻 柳亚宾 |
7月30日 |
交警执法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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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道路 |
南枫路岭头村至国道228线下朱尾乡道,全程路面无交通标志标线,转弯处无反光警示标志。 |
完善标志标线 |
界山镇牵头,岭头、东凉、下朱配合 |
柳亚宾 |
5月31日 |
交警执法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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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道路 |
南枫路加油站路口至东凉村乡道,全程路面无交通标志标线。 |
完善标志标线 |
界山镇牵头,大前、东凉配合 |
柳亚宾 |
7月30日 |
交警执法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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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道路 |
国道324线加油站路口至界山卫生院,全程路面无交通标志标线。 |
完善标志标线 |
界山镇牵头,界山、鹅头配合 |
柳亚宾 |
7月30日 |
交警执法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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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道路 |
国道324线界山红绿灯路口,右侧马路集市,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
整治取缔路边占道、遮挡路口视线摊点 |
城建执法中队牵头,界山村配合 |
张伟强 |
5月31日 |
交警执法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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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道路 |
南枫路玉湖三角台,马路集市,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
整治取缔路边占道、遮挡路口视线摊点 |
城建执法中队牵头,东张、玉湖配合 |
张伟强 |
5月31日 |
交警执法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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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道路 |
南枫路惠华桥头路口,无叉路口标志、减速坎、警示牌、夜间照明。 |
设置标志牌、减速坎、照明 |
交通运输局牵头,东张村配合 |
林龙峻 柳亚宾 |
5月31日 |
交警执法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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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全隐患销号报告
区交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
我单位负责的第一批第 号 (填写隐患具体内容) /道路沿线开口隐患第 号 (填写隐患具体内容) 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已按要求整治完成,消除安全隐患,符合销号条件。
特此报告。
附:1、整治前后对比照(格式样本附后)
2、相关佐证材料(根据情况上报整治方案、设计图纸、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一处一档
(整治前后对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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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隐患 类型 |
隐患具体情况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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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治 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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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治 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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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界山镇党政办 2020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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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5020001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