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推行公民无偿献血,确保医疗临床用血需要与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2024年我镇共需完成260单位献血数,1单位=200ml,每人次300ml无偿献血任务,具体各村、各单位任务指标分解详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献血时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00,献血地点:界山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实施。无偿献血的目标是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各村、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发展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任务。要按照下达的献血任务,确定献血对象,采取相应措施,动员和组织献血公民到指定地点献血,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献血任务。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制定有利于倡导公民自愿无偿献血的激励措施。
(二)认真落实无偿献血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无偿献血工作,严格按照献血时间、承担的任务数组织献血人员到献血点体检、采血,并将成功献血人员名单上报镇卫计办。各村、各单位贯彻落实无偿献血工作情况将纳入我镇2024年度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各村委会要在人群集中的地方悬挂无偿献血宣传横幅1—2条、张贴无偿献血宣传标语不少于5幅,开设无偿献血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奖惩激励
镇党委、政府将按《献血法》和《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完成无偿献血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无偿献血工作经费补助及表彰奖励。
(一)2024年5月14日(第一阶段)完成任务数100%的村,以单次献血300ml的个人(见献血证签章)按800元/人拨付村级工作经费;对单次献血400ml及以上的个人(见献血证签章)按900元/人拨付村级工作经费;
(二)若2024年5月14日(第一阶段)未完成100%的村,对单次献血300ml的个人(见献血证签章),按500元/人拨付村级工作经费;对单次献血400ml及以上的个人(见献血证签章),按700元/人拨付村级工作经费;
(三)对组织不力、未能完成无偿献血任务的村、单位,扣除当年度卫计工作经费50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村、镇直单位卫计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献血人员必须是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凡之前体检不合格、不符合献血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
(二)各村、各单位要指定1-2名工作人员带队,负责做好献血现场组织与后勤保障工作。并通知献血人员在献血前一日不得喝酒、熬夜,必须休息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献血当天早上必须吃早餐,不吃牛奶、鸡蛋、豆浆,献血时随身带好身份证。
附件:1.2024年界山镇无偿献血任务分解表
2.无偿献血宣传标语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
|
|
2024年界山镇无偿献血人员分解表 |
|
|
|
单 位 |
任务数(人) |
备注 |
大前村 |
14 |
|
东凉村 |
19 |
|
东张村 |
13 |
|
鹅头村 |
7 |
|
河阳村 |
13 |
|
槐山村 |
13 |
|
界山村 |
21 |
|
鸠林村 |
25 |
|
岭头村 |
28 |
|
狮东村 |
17 |
|
下朱村 |
10 |
|
玉湖村 |
13 |
|
玉山村 |
7 |
|
合 计 |
200 |
|
附件2
无偿献血宣传标语
1.爱我中华,捐我热血。
2.献出鲜血播下爱,人间自有真情在。
3.献血无损健康,救人功德无量。
4.无偿献血,血浓情更浓。
5.献出的血有限,献出的爱无限。
6.你血输在我身,你情深入我心。
7.热血是生命的标志,无偿献血是文明进步的标志。
8.献血的意义在于:拯救别人,圣洁自己。
9.您的献血,是托起他人生命的希望!
10.一份血,万份情,无偿献血最光荣。
11.爱心+勇气=光荣的献血者
12.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濒临死亡的生命。
13.无偿献血——健康公民的标志。
14.无偿献血,既为今天的别人,又为明天的我们。
15.点点滴滴热血浓,人道博爱处处情。
16.美丽的生命,从你卷起袖子开始!
17.为何血浓于水,因有爱在其中。
18.向勇敢无私的献血者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