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2-1000-2023-00018
    • 备注/文号:泉港界政〔2023〕24号
    • 发布机构:界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8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界山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6 09:32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促进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我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续保质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改善民生、造福百姓的惠民工程,各村要强化领导,健全机制,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利用合理时机,进村入户,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自主缴费,努力提升参续保质量。请各村对照附件1)缴费人数分配表将任务量分解至村各包组干部按序时节点完成任务。

    二、把握重点,精心组织。

    各村要紧扣城乡居保质量提升工程工作重点,把握临近到龄人员及年满45周岁未参保人员等重点人群,切实加强责任落实,明确工作方案和举措,形成工作台账,确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措施,制定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将纳入镇对村级的考核,各村(社区)要实现参保缴费率和参续保质量的双提升。我镇从 4月份开始对完成任务情况实行周通报,月调度。为继续抓好城乡居民保缴费、被征地养老保障办理、待遇认证、社保金追讨等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按时按序完成,制定“以奖代补”奖励方案(详见附件2)

     

    附件:1.2023年界山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责任分解表

              2.2023年界山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奖励方案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

    2023年界山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责任分解表

    村别

    应缴费

    任务数

    90%任务数

    95%任务数

    分管领导

    驻村工作组长

    负责人

    村社保协管工作人员

    业务挂钩指导人员

    界山村

    2417

    2176

    2297

     

     

     

     

     

     

    林礼贤

    柯洁梅

    柯圆圆

    庄晓妹

    玉湖村

    1425

    1283

    1354

    林开辉

    陈志聪

    陈奕梅

    鹅头村

    653

    588

    621

    潘贵珍

    陈伟珠

    鸠林村

    3224

    2902

    3063

    李文富

    陈义清

    陈雪

    河阳村

    1403

    1263

    1333

    郭文图

    潘金泰

    王奇娇

    东张村

    1323

    1191

    1257

    肖小斌

    陈志成

    陈加鑫

    蔡月英

    山村

    674

    607

    641

    林宗珠

    陈文妹

    大前村

    1958

    1763

    1861

    邱东华

    陈国珠

    陈燕梅

    狮东村

    2548

    2294

    2421

    王碧山

    吴昭平

    潘福珍

    东凉村

    2581

    2323

    2452

      

    陈俊林

    张素玉

    下朱村

    1372

    1234

    1304

    林明财

    沈华荣

    陈丽丽

    陈晓婷

    岭头村

    4189

    3771

    3980

    庄燕红

    林顺通

    林英珍

    槐山

    1569

    1413

    1491

      

    林剑棠

    吕小英

    合计

    25336

    22808

    24075

     

     

     

     


    附件2

     

    2023年界山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奖励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继续抓好城乡居民保缴费及各项工作,巩固历年工作成果,我镇以奖代补”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奖励方案

    (一)参保缴费工作奖励

    我镇城乡居民保缴费目标为:9月底缴费率达90%以上,12月底前缴费率达95%以上,力争排在全区前列。

    截止731日,对缴费率达80%及以上的村,按实际缴费人数,给予2/人的奖励。

    截止930日,对缴费率达90%及以上的村,按实际缴费人数,给予1/人的奖励,已奖励的不重复奖励。

    截止1215日,对缴费率达95%及以上的村(社区),按累计缴费人数,给予1/人的奖励。

    按时间节点达到目标的村(社区),按排名前三名的再额外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金稽核工作奖励1.常态化稽核工作奖励

    防范化解经办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将基金稽核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抓好待遇认证和冒领追缴工作,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基金安全。截止12月底,完成待遇认证、登记、注销、及追缴工作任务的给予村(社区)工作人员1000元的奖励。未完成的,扣减100元/人的奖励,未完成追缴的,扣减200元/人的奖励

    2.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奖励

    进一步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强化基金安全管理,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列入年度政府绩效考评体系进一步加大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追缴力度争取年底前各类问题见底清零确保专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截止12月底,每负责追缴1例给予村(社区)工作人员500元的奖励;对完成追缴的,按已追缴金额的15%给予村(社区)工作人员奖励;对签还款协议的,按协议金额的8%给予村(社区)工作人员奖励,已追缴部分增加7%奖励。

    被征地养老保障工作奖励

    2022年度“点题整治”提升巩固年工作要求,继续开展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整治工作,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及时享受待遇。截止12月底,对今年新增核发的被征地养老保障人员,按户申请的给予村(社区)工作人员30元/人的奖励;按村申请的给予村(社区)工作人员1500元的奖励。未及时报送的,超时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扣减10元/人的奖励,超时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扣减15元/人的奖励,超时两年的,扣减20元/人的奖励;符合条件人员超时两年仍未报送的,扣减200元/人奖励。

    二、奖励兑现

    镇根据税务系统数据核定各村(社区)的工作完成情况,确定考核档次和奖励金额,按时间完成节点,先完成先给予兑现,超时间节点不再奖励,城乡居民保缴费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按累计人数统计的金额。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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