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2-1000-2020-00040
    • 备注/文号:界政〔2020〕43号
    • 发布机构:界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7
    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30 18:33

    界政〔202043

    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

     

    镇各站、办、所,各村委会,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省市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职业健康工作,切实加强我镇企业复工复产后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

    目前,我镇企业复工复产正在有序推进,不少企业新招录员工入厂上岗,易出现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到位等情况;企业工作场所通风排毒除尘等设备设施由于长时间停用并缺乏维护,防尘防毒有效性降低。部分企业或从业人员为防寒保暖违章关闭作业场所门窗及通风排毒设施,导致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蓄积、浓度升高,极易引发职业中毒的发生;部分从业人员长假后处于节日放松状态,容易存在思想松懈、个体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等现象。以上这些因素都极大增加新患职业病的风险。加之冬春季节历来是职业中毒等多发高发时期,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控尤为重要。镇各站、办、所,各村委会,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复工复产后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抓好企业疫情防控和职业健康工作,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二、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

    镇卫计办牵头,安监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委会共同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推动企业重点落实以下八项防控措施。一是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三是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并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培训。四是必须了解所用有机溶剂等生产原辅材料的成分及其职业病危害特性,禁止使用“三无”或不合格原辅材料;所使用的有机溶剂要向供应商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中文说明书(MSDS)。五是按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六是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抽风排毒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转;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按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确保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七是为劳动者配备防护手套、防毒口罩、护听器等有效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佩戴使用。八是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三、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复工复产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镇卫计办牵头,安监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深入石材加工、水泥制品生产造纸、电镀、制鞋、箱包制造,特别是开足马力生产医用防疫物资企业和尘肺病防治等重点行业企业,指导督促企业开展以落实三项措施为重点的复产复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一是要开展一次复工复产职业健康培训。加强新招、调岗职工的职业健康教育,做到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全覆盖。要以《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基础,针对岗位操作基础知识、职业健康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复产职业健康要点等进行再培训、再教育,提高劳动者职业病防护意识。二是要安排一次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企业应委托在我省原有资质(有效期内)或已按新规定经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新招录、新上岗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依规处理。三是要进行一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全面检查。企业要确保相关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运行,特别是要加强对报警设施、通风排毒除尘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完好、可用、有效。

    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宣传教育和举报

    镇卫计办、安监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部门管理原则,加强各辖区、各行业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尘肺病防治和职业中毒防范工作的宣传,提醒广大企业和劳动者重视并加强尘肺病和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同时强化群众职业健康意识,提供热线举报,及时转接卫计办,增强密切沟通协调,强化跟踪督办,切实加强投诉举报应急管理。要以石材加工水泥制品生产、造纸、电镀、制鞋、箱包制造等企业为重点,以接触粉尘特别是矽尘、12-二氯乙烷、正己烷、苯、三氯乙烯、一氧化碳、硫化氢的劳动者为重点人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日常检查发现的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送镇卫计办。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

    2020427

     

     

     

     

     

     

     

     

     

     

     

     

     

    泉港区界山镇党政办                     20204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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