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2-0200-2019-00020
    • 备注/文号:界政〔2019〕58号
    • 发布机构:界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5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的通知
    来源:界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9-09-02 16:07

     

    镇财政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为妥善解决劳动者因企业欠薪等引发的临时性生活困难,有效处置劳动纠纷,切实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泉港区委办公室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港委办2019〕43号《泉港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的通知》(泉港企薪联办2019〕6号等文件精神,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设立界山镇欠薪应急周转金10万元,在镇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中单列欠薪应急周转金科目,专款专用。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

        20198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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