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2-1300-2023-00029
    • 备注/文号:泉港界政〔2023〕39号
    • 发布机构:界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6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四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3-07-14 17:27
     各村委会,镇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镇执法中队、自然资源所

    根据区下发的《泉港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港政综〔2021〕35号)精神,我镇于2023年625日召开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村民住宅建设8宗、农村宅基地11宗。其中村民住宅建设8宗,即界山村2宗、鸠林村4宗、河阳村1宗、玉湖村1宗;农村宅基地建设11宗,即鸠林村5、大前村1宗、槐山村1宗、玉山村1宗、界山村2宗、东张村1宗

    请各工作组、村、职能部门按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后跟踪管理,切实履行“四到场”批后监管制度,镇自然资源所、执法中队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不审批要求建设的及时制止并纠正,对拒不服从的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1.界山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情况汇总表2023年度

          2.界山镇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情况汇总表(2023年度第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

                                  20236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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