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3-1200-2021-00006
- 备注/文号:龙政〔2021〕12号
- 发布机构:后龙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9
为积极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确保我镇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现将修订后的《后龙镇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后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
后龙镇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编制后龙镇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为了做好防汛期间发生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抗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和《泉港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泉港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全力抢险。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防汛期间发生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设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作为领导我镇防台风、暴雨、洪涝等水旱灾害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镇党委、政府和区防指的领导下, 统一指挥镇防汛期间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镇防汛办”),挂靠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村(居)相应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镇成立防汛应急抢险分队,负责辖区的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各村(居)相应成立防汛应急抢险分队,负责本辖区的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
2.2镇防指组成成员
镇防指由镇长任总指挥,镇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总指挥,镇其他党政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镇财经办、组织办、宣传办、党政办、安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所、村建办、人武部、交通办、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居)主任组成。
镇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包括镇人武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宣传办、财经办、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民政办、财政所、村建办、交通办、卫计办、安办、派出所、纪委办等部门。
2.3组织机构职责
2.3.1镇防指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和区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相关决定、指令,统一指挥全镇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宣布启动、终止镇防指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
(2)组织召开由镇防指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参加的防台风、暴雨、洪涝等防抗工作会议,分析评估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安排部署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3)下达防灾抗灾、抢险救灾命令,组织各成员单位、村(居)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实施防洪防台风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动员全社会参与防灾抗灾、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3.2镇防汛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镇防指和区防指报告。
(2)及时传达镇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
(3)负责镇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村(居)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镇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2.3.3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提出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措施,指导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全镇海洋渔业防台风工作,编制《后龙镇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海上渔船回港和进港渔船人员撤离工作,掌握最新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区防指,督促沿海各村(居)开展渔业防台风知识宣传,指导渔业的防风、防潮浪安全。帮助灾区组织渔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2)镇人武部:根据镇防指的要求,组织防洪防台风应急抢险队伍,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3)镇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等工作,编制《后龙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4)镇宣传办:负责全镇防洪防台风的宣传引导工作,及时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新闻宣传报道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协调各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安排工作。
(5)镇财经办:指导防洪防台风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防洪防台风工程和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组织指导重点项目及工程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市场物资、食品供应工作。
(6)镇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7)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防指。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8)镇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向上争取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9)镇村建办:组织、指导全镇建设行业的防洪、排涝、防台风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制定防洪规划,加强防洪管理。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排水、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供水等工作。
(10)镇创卫办:组织、指导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做好树木、绿地的修复工作。
(11)镇交通办: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镇公路(桥梁)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协调、指导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洪防台风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
(12)镇卫计办:负责组建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指导各村(居)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
(13)镇安办:负责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负责做好镇、村避灾点的督查管理,做好灾情发生后避灾点的人员安置。
(14)后龙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盗、抢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15)镇纪委办:监督防洪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防洪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6)其他部门或单位应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防台风工作。
各村(居)相应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
2.4应急分组
镇防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综合组、转移安置组、抢险救援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等若干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协作,全力以赴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1)综合组:由党政办、财经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根据灾情程度做适当响应。
(2)转移安置组:由人武部、民政办、派出所、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人武部牵头,负责有关人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3)抢险救援组:由派出所、民兵、行政执法中队、联防队等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4)通信保障组:由防汛办、党政办等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财经办、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组成,财经办牵头,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6)治安保卫组:由镇派出所和镇村联防队组成,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救灾行动顺利进行。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视情况可调整分组。受台风暴雨威胁区的单位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配。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3.1.1 防汛办和国土资源所等单位应及时将监测到的各类有关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或通报预测预报情况,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各防指成员单位应及时将重要信息报镇人民政府和区防指。
3.1.2各村(居)要加强各类防汛指挥信息平台系统的建设
和管理,确保电话、传真等防汛信息正常接收,及时将风情、雨情、水情等信息通知下达到各个村民。
3.2预防准备
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在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水库、山围塘、水闸等重要工程的防汛责任人。落实抢险队伍,开展防台风、暴雨、洪涝抢险救生演练,加强防汛宣传工作。
汛期,各防指成员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镇天气动态和汛情变化,必要时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
3.3响应级别
按台风、暴雨、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响应工作
4.1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区、镇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镇防指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等级。
4.1.3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镇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防台风响应
4.2.1响应等级发布:由镇防指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信息确定响应等级并给予发布。
4.2.2 Ⅳ级响应
4.2.2.1 出现下列情况,镇防指启动防台风Ⅳ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未来72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我镇;或者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我镇。
4.2.2.2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农办负责统计出海船只与人员数量,并通知其做好防台风准备。
4.2.3 Ⅲ级响应
4.2.3.1出现下列情况,镇防指启动防台风Ⅲ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或登陆我镇沿海。
4.2.3.2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必要时总指挥亲自坐镇指挥。组织召开水利、防汛、国土等单位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的措施和方案,并报告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
(2)根据会商意见,镇防指发出防御台风通知,要求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居)适时启动防台风暴雨洪涝预案。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监测和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值班组当天主班人员1名负责密切关注传真机文件,1名负责二楼防汛视频和无线对讲机24小时值守,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镇防汛办1名配合主班人员负责二楼防汛视频和无线对讲机24小时轮流值守。
(4)镇防指督促各村(居)加强水库、山围塘、水闸等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5)镇防指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要加强值班,主动加强与防汛办的沟通联系,密切注视台风情况。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
(6)各村(居)要提早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做好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高空吊挂物、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等各项准备。
4.2.4 Ⅱ级响应
4.2.4.1 出现下列情况,镇防指启动防台风Ⅱ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严重影响或登陆我镇。
4.2.4.2 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水利、防汛、国土等单位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根据会商意见,镇防指发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
(2)镇防指召开由镇防指成员单位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防指。
(3)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居)防台风的准备情况,准确研判。
(4)全镇干部要驻村值班,各挂钩党政领导督促各村(居)做好危险房屋、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的人员转移工作和海上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工作、进港渔船人员的撤离工作。值班组当天主班人员1名负责密切关注传真机文件,1名负责二楼防汛视频和无线对讲机24小时值守,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镇防汛办1名配合主班人员负责二楼防汛视频和无线对讲机24小时轮流值守。
(5)全镇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镇人武部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接到镇防指通知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及时准备好各项抢险物资器材。
(6)镇防指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防指的部署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情况上报镇防指。
(7)镇卫生院负责做好医疗救助工作,情况紧急时,应及时派出医疗队和防疫人员深入灾区,做好伤病员医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瘟疫病的发生。
(8)镇纪委对各单位、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2.5 Ⅰ级响应
4.2.5.1 出现下列情况,镇防指启动防台风Ⅰ级响应:
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镇。
4.2.5.2 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主持召开水利、防汛、国土等单位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
(2)镇防指召开由镇防指成员单位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3)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时了解掌握各村(居)、各部门防抗台风动态,负责协调解决防台风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值班组当天主班人员2名负责密切关注传真机文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镇防汛办1名配合主班人员负责二楼防汛视频和无线对讲机24小时轮流值守。
(4)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居)防抗台风的落实情况,准确研判。
(5)各挂钩党政领导督促各村(居)做好渔船上人员撤离工作,并及时向镇防指上报转移上岸人数。
(6)预报台风登陆、影响地区或预报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的,各挂钩党政领导应协同村(居)认真抓好低洼地带、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及时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7)镇国土资源所指导各各村(居)开展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8)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幼儿园、中小学校适时停课;
②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
③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适时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9)必要时,镇防指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全镇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10)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1)全镇各类抢险队伍按照镇防指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12)各有关部门迅速传达上级防台风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指。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镇纪委对各单位、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3)各村(居)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全力投入防抗台风、暴雨、洪水工作。
4.2.6 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镇防指应视情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镇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并根据暴雨和洪水情况,启动相应的防暴雨、防洪涝应急响应。
4.2.7灾后处置
(1)镇防办根据区防指发布的台风警报解除信息,做好上传下达。
(2)镇防指召开会议或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镇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受灾情况,镇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向区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并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
(5)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受灾村(居)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指。
(6)镇防办及时统计和收集汇总各村(居)受灾情况,并上报区防汛办。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镇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7)镇宣传办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8)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防抗台风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它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防抗台风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3 防暴雨、防洪涝响应
4.3.1响应等级发布:由镇防指根据区防指、气象台、市水文分局发布的气象、水文信息确定响应等级并给予发布。
4.3.2 Ⅳ级响应
4.3.2.1 出现下列情况,镇防指启动防暴雨、防洪涝Ⅳ级响应:
中型、小型水库出现险情。即发生一般洪水或局部中小洪水时,重点地区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
4.3.2.2 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召集有关部门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和洪涝工作。
(2)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实行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要防洪、排涝工程运行情况;根据会商意见,向镇党委、政府和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通知。
(3)镇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居)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相关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地加强山围塘、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镇国土资源所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力度,及时转发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级,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4.3.3 Ⅲ级响应
4.3.3.1出现下列情况,镇防指启动防暴雨、防洪涝Ⅲ级响应:
中型、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即重点地区已接近防御标准,一般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4.3.3.2 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副指挥坐镇指挥,必要时总指挥亲自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涝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暴雨洪涝工作。
(2)镇防汛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涝现状及发展趋势,密切监视重要防洪、排涝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镇防指等有关部门报告,提出防洪、排涝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3)根据洪水发展趋势,镇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涝紧急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
(4)各挂钩党政领导督促各村(居)做好危险房屋、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等危险地带的人员转移工作。
(5)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山围塘、水库、水闸等的巡查与检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6)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单位组织运送抢险物资器材。镇人武部协调和部署抢险应急队伍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报告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7)镇防指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各自职责,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4.3.4 Ⅱ级响应
4.3.4.1出现下列情况,镇防指启动防暴雨、防洪涝Ⅱ级响应:
城区发生内涝。即大部分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4.3.4.2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适时签发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命令,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镇防指副总指挥和主要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坐镇镇防指协同指挥。
(2)镇防汛办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提出重大防洪决策建议意见,适时发布汛期信息。
(3)镇防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4)抢险队伍按照镇防指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5)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督促指导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防洪安全工作。继续密切监视全镇各类防洪、排涝工程的拦水、蓄水、排水运行情况并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
(6)民政办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院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7)镇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8)各村(居)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4.3.5Ⅰ级响应
4.3.5.1出现下列情况,镇防指启动防暴雨、防洪涝Ⅰ级响应:
城区发生严重内涝。
4.3.5.2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副总指挥及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在镇防指协助指挥工作,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指挥相关单位投入抗洪救灾。
(2)镇防指召集有关单位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
(3)镇防汛办继续根据区防指、市气象台、市水文分局发布的暴雨、洪水预测报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镇防指等有关部门报告;反馈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涝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镇党委、政府和区防指。
(4)镇人武部、派出所等部门组织队伍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镇防指协助指挥工作。
(5)镇防指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各村(居)按照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4.3.6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镇防指应视情调整防暴雨、防洪涝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镇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暴雨、防洪涝响应。
4.3.7灾后处置
当降雨过程结束,溪流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级指
挥部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保险理赔工作等,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镇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党委、政府和区防汛办报告。
(2)镇防指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组织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向区防指和区直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3)镇党政办根据镇政府指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向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支持。
(4)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指导开展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5)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迅速做好灾区保险理赔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指。
5.险情、灾情与抗灾报告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在防汛期间应按以下规定向镇政府和镇防指报告有关险情、灾情与抗灾总结报告。
5.1渔船进港避风和渔排人员撤离上岸情况的报告
在镇防指对全镇防抗台风工作总体部署后,防办应每隔3小时,向镇防指报告一次海洋渔业防台风实时工作情况,包括渔船回港避风情况、未回港渔船所在作业区域及目前状况、未上岸人员具体情况等。沿海各相关村(居)委会,应及时摸清辖区内渔船回港与未回港、渔排人员撤离与未撤离等信息,及时报告镇防指。台风在48小时内影响我镇时,若出现渔船未按时回港、渔排养殖人员未按时上岸等情况时,各村(居)应掌握实时情况,每隔1小时向镇防指报告一次,并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
5.2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情况的报告
在镇防指对转移居住危险区域人员作出安排部署后,各村(居)应每隔3小时向镇防指报告一次地质灾害危险区、低洼地带、危房、工棚等受威胁群众的转移情况,包括应转移、已转移人数及类别,对未转移人员情况进行说明。
5.3重大险情的报告
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村(居)及有关部门必须在接报15分钟内,快速向镇政府及镇防指报告紧急情况。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将险情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动态及现场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情况报告镇防指,情况紧急的可先用电话报告,然后通过书面补报。现场联络员应随时了解现场动态,及时报告现场指挥和处置情况。各村(居)应对排险除险过程和善后处理情况进行连续、深入、全面续报。
5.4受灾情况的报告
灾情发生后,受灾单位应立即收集统计当地受灾情况,迅速报告镇防办。暴雨、大暴雨、台风警报时为一日一报,特大暴雨、台风紧急警报或台风登陆时为一日两报,出现重大灾情、险情时为每3小时一报。
5.5防抗工作的总结报告
各单位在防抗台风暴雨洪水期间,应分别按动员部署、临战状态、抗洪抢险、灾后重建等阶段,以书面形式向镇防指报告各阶段防御工作动态。在防抗台风暴雨洪水结束后,各村(居)、镇直各单位总结材料,应报镇党委、政府、镇防指。防抗工作重要信息可实时报送。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联络保障
6.1.1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台风防洪通信畅通的责任。
6.1.2镇防指按以公用通信网为主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山围塘、水闸等重要防汛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1.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喇叭、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6.2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队伍保障
镇人武部、派出所、镇村联防队等是抢险救灾突击力量,负责承担镇防指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成立防汛抢险队伍,负责所辖重要工程、设施等防范目标的抢险救灾任务。
6.2.2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台风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3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运输。
6.2.4治安保障
派出所、联防队等负责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涝期间和灾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抗灾救灾活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2.5物资保障
镇防指及相关部门、各村(居)建立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制度,加强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补充和更新。
6.2.6资金保障
财政所负责将防汛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及时拨付救灾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应开展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涝、避险、自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暴雨、洪涝意识和能力。
7.2培训与演练
7.2.1培训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接受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涝和抢险救灾知识培训。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障培训工作质量。
7.2.2演练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实战水平,及时完善预案。防汛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防汛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村(居)可参照本预案指导本级防洪防台风预案。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后龙镇防汛抗旱应急小分队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2.后龙镇山围塘防汛第一责任人名单
3.后龙镇海堤防汛第一责任人名单
4.后龙镇水闸防汛第一责任人名单
5.后龙镇渔船防汛第一责任人名单
6.各村渔船数据
7.防汛物资储备表
8.防疫物资储备表
9.建档立卡危险区域转移对象情况统计表
10.国土防汛安全隐患清单
11.镇村避灾点汇总
附件1
后龙镇防汛抗旱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分组 |
姓名 |
职务 |
年龄 |
联系电话 |
总队长 |
张燕婷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42 |
13665918999 |
副总队长 |
郭勇诚 |
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
41 |
13506016114 |
副队长 |
刘坤忠 |
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
40 |
13805908526 |
陈惠仁 |
党委宣传委员 |
44 |
13505098263 |
|
成员
|
陈文来 |
联防队队长 |
42 |
13489287833 |
刘汉斌 |
联防队人员 |
44 |
15859581952 |
|
郭惠宗 |
49 |
13599267973 |
||
林海滨 |
50 |
15866929766 |
||
林雄宝 |
27 |
18965505902 |
||
王志峰 |
31 |
17706080986 |
||
柯明强 |
30 |
15059535165 |
||
王发潘 |
28 |
15859580938 |
||
黄评忠 |
31 |
17706081137 |
||
刘清宝 |
31 |
15260330601 |
||
郭海彬 |
33 |
18080890980 |
||
庄小阳 |
27 |
13290954218 |
||
陈秋斌 |
29 |
13276003678 |
||
刘伟伟 |
31 |
13615957835 |
||
施国清 |
33 |
17859397382 |
||
林海云 |
27 |
15859826660 |
||
吴毓钦 |
29 |
18605952007 |
||
陈少鸿 |
27 |
13305085303 |
||
刘华伟 |
28 |
13615969708 |
||
庄文龙 |
26 |
15905017960 |
||
郭惠洋 |
执法中队长 |
35 |
13685910237 |
|
郭钦辉 |
指导员 |
42 |
13808529389 |
|
庄育栋 |
执法中队队员 |
30 |
18559496999 |
|
施焕榕 |
28 |
13600775356 |
||
陈益华 |
31 |
19959671592 |
||
林清河 |
33 |
15260783784 |
||
郭伟强 |
27 |
17880351310 |
||
郭玉雄 |
29 |
18359412012 |
||
刘地龙 |
31 |
13799595448 |
||
黄建雄 |
32 |
13850778949 |
||
连阳斌 |
33 |
18016707111 |
||
姚命俊 |
30 |
18359517718 |
||
庄灿彬 |
28 |
13328880560 |
||
林碧男 |
27 |
19959999530 |
||
吴先平 |
31 |
15059801050 |
附件:2
后龙镇山围塘防汛第一责任人名单
镇别 |
序号 |
山围塘名称 |
管理单位 |
责任人及职务 |
主管单位 |
责任人及职务 |
后龙镇 |
1 |
峰前山围塘 |
峰前村 |
王盛珍 (村委会主任) |
后龙镇 人民政府 |
何金露 (司法所所长) |
2 |
许厝山围塘 |
许厝村 |
黄炳章 (村委会主任) |
王高阳 (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
附件:3
后龙镇海堤防汛第一责任人名单
镇别 |
序号 |
海堤名称 |
管理单位 |
责任人及职务 |
主管单位 |
包堤责任人及职务 |
后龙镇 |
1 |
金腊海堤 (割山段) |
割山村 |
陈文正 (村委会主任) |
后龙镇 人民政府 |
潘鸣航 (科技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 |
金腊海堤 (后墘段) |
后墘村 |
刘玉祥 (村委会主任) |
连维 (副镇长) |
|||
2 |
后龙海堤 |
后龙村 |
陈黎明 (村委会主任) |
后龙镇 人民政府 |
陈惠仁 (党委宣传委员) |
|
3 |
峰前海堤 |
峰前村 |
王盛珍 (村委会主任) |
后龙镇 人民政府 |
何金露 (司法所所长) |
附件4
|
后龙镇水闸防汛责任人名单
镇别 |
序 号 |
水闸名称 |
水闸 孔数 |
政府责任人及职务 |
管理单位 |
管理单位 责任人 |
管护责任人 |
后 龙 镇 |
1 |
峰前水闸 |
2 |
何金露 (司法所所长) |
峰前村 |
王盛珍 (村委会主任) |
王惠华 |
2 |
后龙水闸 |
2 |
陈惠仁 (党委宣传委员) |
后龙村 |
陈黎明 (村委会主任) |
陈玉祥 |
|
3 |
后墘水闸 |
4 |
连维 (副镇长) |
后墘村 |
刘玉祥 (村委会主任) |
刘战辉 |
附件5
|
|||||||||||||||||||||||||||
|
附件6 |
后龙镇渔船数据 (2021年)
1、后龙乡镇涉渔船舶: 381 艘,船员: 393 人
其中60马力以上: 7 艘
60马力以下: 374 艘
海上作业人员: 393 人,其中妇女: 0 人
2、渔排: 0 只,渔排工作人员: 0 人,其中妇女: 0 人
3、各个村渔船数据
村别 |
渔船 数量 |
船员 人数 |
马力 |
|
60马力以上 |
60马力以下 |
|||
上西村 |
261 |
265 |
2 |
259 |
峰前村 |
32 |
32 |
0 |
32 |
后龙村 |
9 |
9 |
0 |
9 |
后田村 |
9 |
9 |
0 |
9 |
后墘村 |
32 |
34 |
1 |
31 |
许厝村 |
21 |
23 |
2 |
19 |
涂坑村 |
7 |
9 |
2 |
5 |
割山村 |
7 |
7 |
0 |
7 |
柳亭村 |
3 |
3 |
0 |
3 |
附件7
后龙镇2021年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表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抢险物料 |
袋类 |
10000 |
条 |
桩木(储备在新宅木材厂) |
10000 |
根 |
|
救生器材 |
救生圈 |
34 |
件 |
反光救生衣 |
80 |
件 |
|
橡胶鞋 |
30 |
双 |
|
小型抢险机具 |
发电机组 |
2(大型发电机+小型发电机) |
台 |
LED高亮锂电头灯 |
65 |
个 |
|
应急照明灯具(挂墙) |
20 |
盏 |
|
LED手电筒 |
60 |
个 |
|
手提式探照灯 |
3 |
个 |
|
备品配件类 |
雨衣 |
80 |
件 |
雨鞋 |
50 |
双 |
|
雨伞 |
40 |
把 |
|
安全帽 |
20 |
顶 |
|
其他 |
卫星电话 |
2 |
部 |
锄头 |
6 |
把 |
|
铁锹 |
80 |
把 |
|
镰刀 |
20 |
把 |
|
手持喊话器 |
4 |
套 |
|
万用军铲 |
2 |
个 |
|
专用检修工具 |
1 |
部 |
|
警戒带 |
2 |
圈 |
|
安全绳 |
5 |
条 |
|
应急救援包 |
15 |
个 |
|
救援抛绳器 |
1 |
个 |
附件8
后龙镇2021年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表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一次性口罩 |
5040 |
个 |
含氯消毒液 |
2555 |
斤 |
|
84消毒液 |
117 |
瓶 |
|
体温枪 |
8 |
支 |
|
体温计 |
50 |
支 |
|
酒精 |
30 |
瓶 |
|
手套 |
44 |
盒 |
|
宣传小音响 |
10 |
个 |
|
2 |
枕头 |
30 |
个 |
中花棉被 |
30 |
件 |
|
洗衣液 |
30 |
瓶 |
|
洗手液 |
30 |
瓶 |
|
垃圾桶 |
33 |
个 |
|
垃圾袋 |
30 |
卷 |
|
晾衣架 |
30 |
个 |
|
面巾纸 |
24 |
提 |
|
一次性纸杯 |
20 |
袋 |
|
牙膏 |
36 |
支 |
|
牙刷 |
30 |
支 |
|
洗发水 |
29 |
瓶 |
|
沐浴露 |
30 |
瓶 |
|
绒被套 |
30 |
件 |
|
电热水壶 |
20 |
个 |
|
绒毛毯子 |
30 |
件 |
附件9
户主姓名 |
现居住人口 |
地 址 |
危险级别 |
拟安置地址 |
责 任 人 |
备注 |
|
姓 名 |
职 务 |
||||||
张顺枝 |
1 |
上西村3组 |
低洼地带 |
张煌华家 |
张仕海 |
村主任 |
村级防汛责任人 |
张景珍 |
计生社保员 |
转移责任人 |
|||||
黄茂华 |
3 |
后龙坑头6组 |
危旧房屋 |
黄茂其家 |
陈黎明 |
村主任 |
村级防汛责任人 |
陈其明 |
聘用干部 |
转移责任人 |
|||||
郭珍珠 |
2 |
后龙港 |
危旧房屋 |
陈维川家 |
陈黎明 |
村主任 |
村级防汛责任人 |
陈玉祥 |
副主任 |
转移责任人 |
|||||
张顺华 |
2 |
许厝村5组 |
危旧房屋 |
张顺辉家 |
黄炳章 |
村主任 |
村级防汛责任人 |
郭文娥 |
支委 |
转移责任人 |
|||||
许荣良 |
1 |
许厝村1组 |
低洼地带 |
许厝村老人活动中心 |
黄炳章 |
村主任 |
村级防汛责任人 |
陈爱华 |
村委 |
转移责任人 |
|||||
刘良民 |
1 |
涂坑村9组 |
危旧房屋 |
大儿子家 |
陈振珠 |
村书记/主任 |
村级防汛责任人 |
刘谷清 |
副主任 |
转移责任人 |
|||||
小计 |
10人 |
6户 |
|
附件10
后龙镇防汛安全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后龙镇国土资源所 填报时间:2021.3.1
序号 |
详细地址 |
隐患问题 |
原因分析 |
整改措施 |
整改状态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刘志伟:后龙镇涂坑村北头101号 |
高陡边坡 |
外倾结构面 |
定期监测和不定期巡查 |
原状 |
暂无 |
涂坑村委会 |
2 |
后龙镇柳山小区东侧 |
高陡边坡 |
滑坡 |
定期监测和不定期巡查 |
原状 |
暂无 |
后龙村委会 |
3 |
张顺华:许厝村5组 |
高陡边坡 |
边坡鼓胀、开裂 |
定期监测和不定期巡查 |
原状 |
暂无 |
许厝村委会 |
4 |
许荣良:许厝村1组 |
高陡边坡 |
边坡鼓胀、开裂 |
定期监测和不定期巡查 |
已整改 (办理撤销中) |
2020年 |
许厝村委会 |
附件11
后龙镇镇村避灾点汇总
村(居) |
避灾点名称 |
栖霞社区 |
栖霞社区居委会 |
后龙村 |
后龙村委会 |
后田村 |
后田村委会 |
上西村 |
上西村委会 |
许厝村 |
许厝村委会 |
柳亭村 |
柳亭村委会 |
后墘村 |
后墘村委会(镇级避灾点) |
割山村 |
割山村委会 |
东山村 |
东山村委会 |
坑仔底村 |
虎石活动中心 |
坑仔底村委会 |
|
峰前村 |
峰前村委会 |
田里村 |
田里村委会 |
涂坑村 |
涂坑村委会 |
抄送:区防汛办,镇副科级以上干部。
后龙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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