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3-1200-2020-00010
    • 备注/文号:龙政〔2020〕22号
    • 发布机构:后龙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4
    后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24 09:56

    各村(居)委会:

    根据《泉港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泉港区自然资源局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泉港森防指〔2020〕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特制订《2020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于3月10日—4月10日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并于4月15日前将宣传月工作总结报镇防火办。

     

     

                                                                   后龙镇人民政府

                                                                   20203月24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

     

    当前已进入2020年春季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春防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定于3月10日至4月10日在全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方针,“严防森林火灾,助力疫情防控”为主题,充分发挥现代传播媒介主渠道宣传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面,增强感染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确保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两不误”,打好“双赢”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宣传内容

    (一)广泛深入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有关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二)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三)开展森林防火案例宣传,以案释法。

    (四)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减少火灾隐患。

    、活动时间

    2020年3月10日至4月10日。

    主要措施
        根据《泉港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泉港区自然资源局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泉港森防指〔2020〕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为重点的宣传活动,大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扑火常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火水平,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一)进一步丰富森林防火宣传形式

    1、充分发挥各村微信公众号和村广播等主渠道作用,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林区安全用火、防范措施等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

    2、充分发挥学校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月27日)为抓手,在全镇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线上教育和网络课堂等活动。

    3、各村(居)要在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

    4、各村(居)要在林区重要进山路口、骨灰堂及油管道周围树立或更新警示宣传牌。

    5、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录制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火扑火常识,在主要林区、村、管道等重要区域进行宣传。 

    6、各村(居)在清明节期间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倡文明祭祖,低碳祭祖,严禁火种进山入林。

    7、各村(居)“严防森林火灾,助力疫情防控”为主题,组织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活动进社区和农户。在森林防火危险地段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 

    (二)继续发挥传统宣传方式优势

    积极发挥村护林员的作用,发挥村广播等传统宣传媒介的作用,做到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人、儿童、妇女)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清除宣传盲区。

    (三)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宣传

    当前已全面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清明节等节假日也即将来临,林区农事、林事生产性用火以及进山游玩、祭扫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加上村民常年不上山取柴火等因素影响,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各村居要针对野外用火大量增多和林内可燃物成倍增长的实际,全面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各村(居)责任人要深入宣传安全炼山和野外安全用火规定,大力推广不炼山造林;推进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实施,组织引导林区群众有计划、有防范地进行烧除;让广大群众知晓野外用火需要审批的程序和条件、违章用火的危害和处罚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

    (四)强化宣传工作督促检查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对各村(居)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宣传工作“四落实”(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车辆),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编发短信、发放宣传单等情况,对工作未开展或工作开展不力,在森林防火年度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 

    五、有关要求

    1、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决不能流于形式。

    2、在整个森林防火宣传月中,要注重宣传的实效性,在高火险和节假日期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

    3、各村(居)务必于4月15日前将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到农办(邮箱:qghlnb@126.com)

    4、镇防火办将组织专项督查,并将有关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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