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3-1100-2022-00021
- 备注/文号:龙政〔2022〕63号
- 发布机构:后龙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9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整治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后龙镇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后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后龙镇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
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实施“精准救助”等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大力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区民政局《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港民〔2022〕41号)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一、排查重点
整治重点是“漏保”、“漏救”问题,实现“精准救助”。要以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梳理排查以下重点:
1.2021年产生医疗费用特困人员;
2.2021年自付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低保对象;
3.2021年自付医疗费用4.2万元以上普通居民;
4.2021年以来新增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残疾)对象;
5.2021年以来社会救助类信访对象;
6.2022年防返贫监测预警对象;
7.其他未纳入兜底保障的困难群众。
二、工作举措
(一)排查内容
1.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是否及时纳入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是否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2.符合政策的重度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重病人员是否按“单列对象”全部纳入低保;
3.信访求助对象,是否按规定及时给予办理和答复,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及时有效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二)排查要求
1.各村(居)要把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当作重要任务来抓,村(居)两委要包片到位,并按责任片区落实好排查责任;
2.各村(居)要及时梳理和对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对象清单,完成逐一入户走访排查,了解掌握其他困难家庭情况,做好照片、台账等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驻村干部、各村(居)主干要落实好督促指导入户排查责任;
4.镇社会事务办(民政社保岗)将对所有村(居)的排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整改目标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的,要提高救助时效,尽快纳入保障范围;
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做好备案和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其家庭情况变化,存在困难的要及时予以临时救助。
三、进度安排
(一)谋划部署阶段(7月下旬-8月上旬)。根据区民政局制定印发《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好任务分解。依照省、市、区举办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示范培训班,开展政策业务培训。
(二)推动落实阶段(8月-9月)。按照省、市、区民部署要求和下发摸排对象清单,及时全面开展上述七类人员情况摸排工作,掌握困难家庭情况,做好照片、台账等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给予符合条件对象纳入制度保障范畴。持续开展低保边缘人口认定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有效落实社会救助“一件事”等便民服务措施,推动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智慧救助、温暖救助取得新成效。
(三)总结评价阶段(9月底)。各村(居)对巩固提升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内页归档,,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于9月30日前向镇社会事务办 (民政社保岗)报送书面总结报告。社会事务办 (民政社保岗)要对巩固提升工作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集,对各村(居)整治成果进行验收,并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整治工作成效。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社会事务办(民政社保岗)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细化分解任务,倒排工作进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责任担当。通过整治,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结合“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儿童福利政策,积极总结宣传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实际在村(居)宣传栏等设置专栏,及时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大推进力度。镇社会事务办(民政社保岗)要及时分析研判“点题整治”情况,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居)进行通报、约谈,督促限时整改,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整治情况,对整治“漏保”“漏救”问题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不担当、不作为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抄送:区民政局。
后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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